原標題:巴中一男子醉駕肇事逃逸趁交警不備脫衣裸奔
四川新聞網巴中12月29日訊(王鵬記者余開洋)11月30日,巴中市南江縣南江鎮(zhèn)朝陽路口發(fā)生了一起備受關注的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嫌疑人何某酒后駕駛肇事還裸奔抗拒警方調查。12月28日上午,南江縣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了此案件,何某因涉嫌危險駕駛被南江縣人民法院依法判處6個月拘役,并處罰金2萬元。

公審現場(肖洪波供圖)

事發(fā)現場
回放:嫌疑人肇事逃逸還裸奔抗拒執(zhí)法
2016年11月30日下午,南江縣南江鎮(zhèn)男子何某駕車從南江鎮(zhèn)槐樹村回家。15時46分,何某車輛在行駛到朝陽路口交通警察崗亭處時,與一輛車牌號川Y973xx號小型轎車發(fā)生碰撞。事故發(fā)生后,何某拒不下車與事故另一方司機李某協(xié)商事故處理,反而駕駛汽車向仿古街方向逃逸。
“我當時就懷疑他喝酒來的!本想叫交警來處理沒想到他卻先逃逸了?!笔鹿柿硪环剿緳C李某告訴記者,他下車后本想與何某協(xié)商,但何某卻拒不下車且語無倫次,當時他發(fā)現何某不僅滿臉通紅身上還有濃濃的酒氣,于是撥打了報警電話叫交警來處理,何某見到附近有交警趕來就迅速沖開交警阻攔逃逸了。
何某逃逸后將車輛駛往仿古街附近洗車場藏匿,其本人在離開仿古街時被找尋肇事車輛的交警發(fā)現,被交警發(fā)現后何某拒不配合交警執(zhí)法,隨后更趁交警不備脫衣裸奔,在奔跑十多米后被交警攔下并被帶離現場。何某的裸奔行為不僅引起數百名民市民圍觀,更造成仿古街路段交通堵塞,影響極其惡劣。

事發(fā)現場何某裸奔
調查:嫌疑人血液中酒精含量253.0mg/100ml
何某在被帶離仿古街后,來到南江縣公安局交管大隊接受調查。在南江縣公安局交管大隊內何某進行呼氣式酒精測試,當時測試結果顯示何某血液酒精含量131mg/100ml。
據何某交代,2016年11月30日中午他在南江鎮(zhèn)槐樹村某農家樂內為其逝去岳父辦“碑酒”(農村為逝去親人立墓碑所辦的酒宴),在酒宴中架不住親朋好友的勸說就多喝幾杯。事后他與妻子駕車回家,沒想到在朝陽路口交通警察崗亭處與其他轎車發(fā)生碰撞,在看到交警來到現場處理時,他害怕酒駕被抓于是駕車逃逸。逃逸后他將車輛藏在附近洗車場,以為交警不認識自己就大膽的出來回家,沒想到一出來就被正在尋找肇事車輛的交警發(fā)現。被交警攔住后,何某趁酒勁上來就想撒潑不去交警大隊,于是就上演了那一幕裸奔鬧劇。
之后,根據送經巴中市公安局物證鑒定所檢驗的何某血液顯示,何某血液中檢出乙醇,其含量為253.0mg/100ml。同時交警調查發(fā)現,事發(fā)時何某所駕駛藍色雪佛蘭牌小型轎車所懸掛的粵G5**23號車牌為套牌,何某車輛真實車牌為為粵G5**30。

何某正在接受法院審理(肖洪波供圖)
法院:因危險駕駛何某被判拘役6個月處罰金2萬元
2016年11月31日,南江縣公安局交管大隊對何某交通肇事逃逸案作出事故認定書,認定何某應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據此,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何某醉酒駕駛機動車輛,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規(guī)定。
12月28日上午,南江縣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了何某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來自巴中市委政法委、市法院、市檢察院、市公安局,南江縣委政法委、縣公安局、司法局、檢察院、縣法學會會員代表以及社會代表人士現場一起觀摩了此案的審理。
經南江縣人民法院審理,認定何某涉嫌危險駕駛罪名成立,且其犯罪情節(jié)惡劣應當從重處罰,遂依法判處被告人何某X拘役六個月,并處罰金20000元。被告人何某當庭表示認罪伏法,不提出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