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初,當(dāng)朋友介紹他和阿艷認(rèn)識時,梁軍很快就淪陷了。阿艷說話總是慢聲細(xì)語,梁軍感覺她就是個涉世未深的小女孩。可事實上,阿艷已經(jīng)28歲。更讓他刮目相看的是,阿艷雖然只是一個銷售珠寶的銷售員,卻自己攢錢在南寧按揭買了一套100多平方米的房子。這么漂亮的女孩,還這么獨立,會過日子。最讓梁軍滿意的是,阿艷說她從來沒談過戀愛。這不就是他一直苦苦找尋的另一半么。
認(rèn)識沒幾天,兩人就確定了戀愛關(guān)系。梁軍出手闊綽,花費幾萬元給阿艷買鉆戒、項鏈。認(rèn)識第10天,兩人選擇了“閃婚”。私下里,阿艷叫梁軍“皇上”,梁軍就叫阿艷“愛妃”。
兩人“閃婚”后,梁軍準(zhǔn)備去拜訪岳父母。梁軍說,當(dāng)時阿艷提出要31萬元的彩禮。梁軍說,他后來陸續(xù)取出31萬元的現(xiàn)金給了阿艷。隨后,兩人在阿艷的老家大擺筵席,親友們都羨慕阿艷找了個好老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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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矛盾
互罵對方對婚姻不忠
找了這么年輕、漂亮的老婆,梁軍的生意伙伴們都羨慕他,這讓梁軍覺得很有面子。婚后,夫妻倆剛開始相處得還算融洽。
后來,阿艷聲稱沒錢還房貸,讓梁軍給她錢還貸。已經(jīng)給了30多萬元的彩禮,又讓他幫還房貸,梁軍心里有些不舒服。雖然心里不舒服,梁軍還是給了阿艷1萬元。自己幫還貸款,房子又是阿艷名下的,梁軍感覺有些吃虧。他要求阿艷在房子上加自己的名字,阿艷不同意,夫妻倆因此產(chǎn)生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