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吳亦凡在某節(jié)目中分享了自己出道之前的故事,據(jù)其講述,早年他在國外求學時曾到餐廳打工賺零花錢,主要負責刷盤子,因為剛開始對工作不了解,經(jīng)常會被滾燙的熱鍋和餐具燙傷,但是為了工資,只能忍著痛繼續(xù)工作,一個小時八元錢,一天工作八個小時。

如今的林志玲可謂如日中天,可曾想當初她為了謀職,當了好久舞蹈老師(那時林志玲的時薪只有400元)。后來林志玲也和眾多模特一樣混跡各種車展站臺,一站就是8小時,當時她一天的酬勞僅2500元,與現(xiàn)在的身價簡直天差地別。為了賺錢,林志玲甚至還拍過尺度很大的性感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