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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自殺未遂刺死無辜路人 司法鑒定無精神疾病

2017-06-08 11:16:24  北京晨報    參與評論()人

與家人產(chǎn)生矛盾后,男子郭某心情不佳,對素不相識正在路邊打電話的被害人董某行兇,導(dǎo)致董某死亡。昨天上午,北京市三中院開庭審理了這起故意殺人案。

指控刺扎陌生路人

記者了解到,被告人郭某是河北張家口人,作案時年僅20周歲。據(jù)公訴機關(guān)指控,郭某與被害人董某(男,歿年22歲)素不相識。2016年7月30日晚9時許,郭某在通州區(qū)某幼兒園東側(cè)路,持隨身攜帶的水果刀刺扎正在打電話的董某頸前部,致其死亡。經(jīng)鑒定,董某系被他人用銳器刺擊頸部,刺斷左頸總動脈致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郭某作案后逃離現(xiàn)場,于次日被公安機關(guān)抓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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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訴機關(guān)認為,郭某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犯罪性質(zhì)惡劣,情節(jié)、后果嚴重,人身危險性、社會危害性大,應(yīng)當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起因瞞騙家人工作被斥心生不滿

昨天上午,該案在北京市三中院開庭審理。當被法警帶入法庭時,身材矮小的郭某表情頗為平靜(如圖)。對于公訴機關(guān)指控的事實和罪名,郭某稱沒有異議。

“我是去年4月來到北京的,平時以打零工為生。”郭某在法庭上說,他之所以對素不相識的董某痛下殺手,原因只是心情不太好。來京前,郭某在老家念到初二就進入了一所技校學習焊接。從技校畢業(yè)后,郭某對父母說學校包分配,可以到北京工作,這樣他從父親手里要走了幾千元生活費。然而這只是他對家人說的謊話,其實學校并不負責為學生找工作。

郭某只身一人來到北京后,沒有找到一份正經(jīng)工作,生活費很快就被他花光。眼看生活難以為繼,郭某在案發(fā)前不久給父母打電話坦白了實情?!拔夷赣H在電話里罵我說瞎話,我爸也很生氣,說不讓我回家,我心情一下就不好了,掛了電話就把手機砸了。”

作案不由分說刺扎事后未施援手

郭某說,當時他非常沮喪,想要了結(jié)自己的生命,除了留下一把水果刀用來自殺外,還把其他隨身攜帶的行李全部扔掉了。可郭某說想到自己還很年輕,早死很可惜,隨即又放棄了自殺的念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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