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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罵死老婆”!夫妻吵架致妻子心臟病發(fā)作身亡 男子獲刑

2017-08-01 15:12:24    中國青年網(wǎng)  參與評論()人

南國都市報消息,海南萬寧一名男子,今年34歲,因為酒后和分居的妻子吵了一架,導致妻子心臟病發(fā)作搶救無效死亡,被萬寧法院一審判刑2年3個月。

韋江與朱敏(均為化名)兩人,婚后常因瑣事吵架。2014年,朱敏帶兒子阿東搬到萬寧市禮紀鎮(zhèn)的宿舍住,與韋江分居。朱敏在禮紀鎮(zhèn)一個茶館找了一份工作。

2015年10月25日午夜時分,韋江喝了不少酒后,到茶館包間找到朱敏及兒子阿東。朱敏多年以來,都受心臟病困擾,韋江曾在事后對辦案人員稱,妻子朱敏患有心臟病等疾病,他曾帶妻子到??谥委熯^。

當日,韋江與朱敏發(fā)生爭吵,并發(fā)生推打。在此期間,朱敏倒地不省人事,醫(yī)生到場搶救無效,隨即宣告朱敏死亡。

同事們看到,案發(fā)時朱敏與丈夫在包間內爭吵,還有摔東西的聲音,小孩大聲哭鬧。同事們前往勸解時,發(fā)現(xiàn)朱敏昏迷不醒。法醫(yī)鑒定意見為朱敏屬于心臟病致急性心力衰竭死亡。

事發(fā)后,茶館老板一次性補償給朱敏親屬喪葬費4萬元。2015年10月底,韋江被刑拘,2016年5月被執(zhí)行逮捕。

萬寧檢察院指控,韋江涉嫌過失致人死亡罪,向萬寧法院提起公訴。韋江的岳父岳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索賠死亡賠償金等共22萬元。

韋江對檢方指控事實沒有異議,對女方家屬的索賠,表示無力賠償。

萬寧法院審理認為,韋江明知妻子朱敏患有心臟病,存在生命危險,應當預見到其情緒遭受刺激,可能會引起心臟病發(fā)作致死,依然與朱敏爭吵,發(fā)生推打拉扯,刺激對方情緒波動,導致其病發(fā)搶救無效死亡,韋江的行為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但韋江的犯罪情節(jié)較輕。

日前,法院一審判決,以過失致人死亡罪判處韋江有期徒刑2年3個月。因死亡賠償金不屬案件賠償范圍,且喪葬費已由朱敏生前工作的茶館支付,相關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法院在一審未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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