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識后有好感共同生活
經查,阿花今年54歲,重慶人,在老家有丈夫和一對兒女。在共同生活期間,丈夫脾氣暴躁,稍有不如意,就對她打罵。阿花曾提出離婚,但丈夫不同意。2003年5月,阿花忍無可忍,跑到寶應投奔親戚,認識寶應男子老宋。
老宋比阿花大3歲,是個農民。和阿花一樣,老宋也已婚,且有一子,但婚姻不幸?!?998年,妻子阿錦離家出走,老宋獨自帶著兒子在寶應生活。相識后,阿花感覺老宋為人老實,又勤勞可靠;而老宋對阿花也比較滿意,且對她的遭遇很同情。兩人很快走到一起。
由于兩人都沒離婚,無法登記結婚。2003年,兩人和老宋家人簡單吃了頓飯,就算辦了婚宴。此后,兩人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為補貼家用,阿花在寶應打工。幾年前,阿花的身份證到期,因沒有和老宋登記結婚,戶口一直未遷到寶應,又不愿回家補辦身份證,一時成了“黑戶”,無法繼續(xù)務工。
這時,老宋的母親(已去世)想到兒媳阿錦的戶口本。隨后,她帶著阿花使用阿錦的身份信息,申領了新身份證。此后,阿花就持阿錦的身份證繼續(xù)在寶應等地生活、打工。
兩人均犯重婚罪獲緩刑
女方冒用他人身份被罰款
近日,寶應縣法院開庭審理此案,阿花和老宋出庭受審,兩人均當庭表示認罪、悔罪。
法院經審理后認為,阿花和老宋的行為均已構成重婚罪,綜合考慮兩人的犯罪情節(jié)、認罪、悔罪表現(xiàn)后,法院決定給予兩人一定的緩刑考驗期限,故依法分別判處兩人有期徒刑6個月,緩刑1年。此外,阿花因冒用他人身份證件,被公安機關依法處以罰款500元。據了解,案發(fā)后,阿花與老宋已分居生活,目前,兩人正準備各自的離婚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