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過了,
還是要找一個成熟男子成個家……”
龐女士對鄧先生表示歉意,
希望能好聚好散。
龐女士提分手那天,鄧先生是摔門而去的,可過后,他卻覺得三年的感情不能說散就散,于是多次上門求復合 。但龐女士沒有改變決定。那段時間,鄧先生傷心不已,其間有朋友為他打抱不平說:“她大你10歲,你不甩她就好了,憑什么她甩你?她甩你,問她要青春補償費唄。”朋友的話似乎點醒了鄧先生,他決定以此方式要挾龐女士不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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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戀愛是你情我愿的事情,
什么青春補償費?
你太過分了吧!”

面對鄧先生的索要,
龐女士很驚訝,
她表示,錢不賠,
也不可能復合。12月19日晚上,鄧先生再次來到龐女士家,這一次他不再要求復合,而是明確說要20萬元“青春賠償費”。龐女士拒絕了 ,還拿出電話說要叫人來轟他走,情急之下的鄧先生報警求助。

民警還了解到,鄧先生在單親家庭長大,從小與母親相依為命,可能是因為有戀母情結,所以并不嫌棄龐女士大他10歲 。但兩人畢竟有10歲的差距,很多興趣愛好不同。三年交往下來,龐女士覺得鄧先生終究不是自己的生活港灣 ,于是在認識了思想較成熟、經濟條件比較好的韋先生之后,做出了重新選擇人生伴侶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