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云峰涉嫌受賄罪
據(jù)最高檢消息,近日,山東檢察機關依法對李云峰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李云峰被控利用擔任中共江蘇省委副秘書長、辦公廳主任、省委常委、秘書長、江蘇省人民政府常務副省長的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額財物,“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上述檢方指控表明,李云峰從擔任江蘇省委副秘書長時開始貪腐。公開履歷顯示,其1997年起擔任江蘇省委副秘書長,時年40歲。
李云峰被曝好酒,曾帶著酒氣參加江蘇省委常委會,還曾多次出入江蘇省委原秘書長趙少麟之子趙晉開設的會所。值得注意的是,趙少麟是李云峰的前任,其退休后,李云峰接任江蘇省委秘書長一職。
張文雄被控巨額財產(chǎn)來源不明
張文雄也涉嫌受賄犯罪,另被指控巨額財產(chǎn)來源不明。
據(jù)最高檢通報,廣西檢察機關已對張文雄涉嫌受賄、巨額財產(chǎn)來源不明一案,提起公訴。張文雄被控利用其擔任中共湖南省委副秘書長、懷化市委書記、衡陽市委書記和湖南省委常委、宣傳部部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或者利用其職權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額財物。
檢方還指控:張文雄及其家庭財產(chǎn)、支出明顯超過其合法收入,差額巨大,不能說明來源,依法應當以受賄罪、巨額財產(chǎn)來源不明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張文雄生于1962年4月,被曝曾插手岳陽等地砂石資源開采經(jīng)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