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考場當時沒有學生舉手向監(jiān)考老師說明情況。談及不舉手的原因,張偉解釋稱:“考試前發(fā)下的《考場規(guī)則》第四點寫了一條規(guī)定:聽力期間不允許向監(jiān)考員詢問并保持安靜。大家都知道有雜音,但是沒有人敢舉手說?!?/p>
聽力錄音放完之后,十六考場有兩名同學向監(jiān)考員反映聽力雜音嚴重,“下面的同學也小聲附和,說確實有問題,監(jiān)考員就去向流動監(jiān)考處說明了情況,但沒被受理,流動監(jiān)考說不影響考試,就把我們(反映的問題)駁回了”。
引發(fā)爭議的是,在同樣有雜音的情況下,有四個考場提出來的雜音意見卻被采納,被允許重聽一遍,“這是讓我們不能理解的”,張偉說。
據第六考場的考生劉新(化名)介紹,在第一次考試的過程中,他所在的考場有兩名同學先后提出了雜音的問題,監(jiān)考員返回教室并帶來了調音的工作人員,“雜音還是有的,只會變小了,但試題聲音也變小了,聽著還是費勁”。
在同學們的強烈反映下,被通知換到另一個教室進行重考,“當時除了我們考場,還有二十、二十二、二十四考場都換了教室,允許重考”。
劉新說,到了新的教室后,監(jiān)考員把已經收上去的聽力考試試卷和答題卡重新發(fā)放給學生,“換了教室還是有雜音,但變清楚了一些”。
在劉新重新提交試卷后,此時已將近1點,“出考場之前,監(jiān)考員要求我們每個人都要在一張紙上簽字,大概意思就是‘由于音質問題播放了第二遍,第二遍已經聽清楚了’,讓我們簽字才能出考場?!?/p>
家長質疑:雜音情況影響高考公平
“交了卷一般就結束了,無法挽回的。”在得知張偉所在的考場聽力有雜音后,學校的帶隊老師告訴張偉,“沒有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