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陜西榆林判決“4?14”真假記者敲詐勒索案。
2018年4月,榆林市靖邊縣人民法院以敲詐勒索罪分別判決吳某、薛某某、閆某某、許某某有期徒刑1年至3年不等,并處罰金5000元至20000元不等。2017年4月,靖邊縣公安局接群眾報案稱,2月份以來,薛某某、閆某某、吳某、許某某等人自稱消費時報社記者進行敲詐勒索。經查,除薛某某為記者外,閆某某、許某某、吳某均不是記者。
四人先后以訂報、拉贊助、不發(fā)表負面報道等方式敲詐勒索賈某某等人4次,敲詐金額21000元。
5.陜西咸陽查辦“3?08”假記者敲詐勒索案。
2017年3月8日,吳某等4人持英才網“新聞采編證”“新聞調查證”到灃西新城公安協(xié)調辦公室辦公區(qū),聲稱要調查關于咸陽市秦都區(qū)某村土方車被公安機關扣押一事并要求公安機關賠償損失。工作人員發(fā)現4人所持證件并非國家新聞出版部門頒發(fā)的正式記者證,并存在以記者身份索要錢財情況,于是報請秦都分局刑偵大隊展開偵察。經查,2016年10月份至今,犯罪嫌疑人吳某等8人多次在多地敲詐勒索單位及個人錢財,共查實案件11件,涉案金額數十萬元,8人已被依法逮捕。目前,案件在進一步查辦中。
新華網北京4月10日電(記者 王佳寧)今年以來,各地“掃黃打非”部門通過查辦案件推動“凈網2018”“護苗2018”專項行動深入開展。1至3月,全國查處各類“掃黃打非”案件2600余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