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竞下注-中国电竞赛事及体育赛事平台

當前位置:新聞 > 社會新聞 > 社會新聞更多頁面 > 正文

女子半年人工流產(chǎn)2次導致不孕 把前男友告上法庭

2018-06-25 07:41:49  近日女報    參與評論()人

(原標題:半年人工流產(chǎn)2次導致不孕她把前男友告上法庭)

戀愛分手鬧矛盾,糾紛的原因有千萬種,而其中,最讓女生吃虧的便是意外懷孕。面對毫無心理準備而出現(xiàn)的孩子,一些情侶為其“去留”鬧到不可開交,最終,偷偷人流成了一種解決麻煩的辦法。

6月19日,今日女報/鳳網(wǎng)記者接到一名岳陽讀者蕭蕭(化名)的求助電話——戀愛期間意外懷孕,今年26歲的她曾多次人流致不孕。如今,男朋友強烈要求分手,她希望通過法律途徑為自己維權(quán)。

因人流導致不孕該怎么辦?女方是否有權(quán)向男方追責呢?今天,我咱們就去法院瞧瞧,看看法官們都是怎么處理這個“甜蜜過后”的煩惱……

半年流產(chǎn)2次致不孕,她把前男友告了

說起因為人流導致的情感糾紛案,湖南仁和律師事務所律師陳健印象深刻。不久前,他還收到了當事人發(fā)來的感謝信息——“感謝您為我普及了法律知識,讓我認識到還有維權(quán)索賠的權(quán)利。盡管和他的感情破滅,但至少能通過我的故事讓更多情侶珍惜感情,不再輕易作出人流選擇!”

給律師發(fā)信息的當事人名叫劉曦,是株洲人。大學時,結(jié)交了同為株洲老鄉(xiāng)的男友袁博,相愛4年。2016年6月,還未大學畢業(yè)的劉曦與袁博同居了。同年11月,劉曦意外懷孕??紤]到袁博剛剛參加工作,自己又還未畢業(yè),在男友家人的建議下,劉曦瞞著父母做了一次人流手術(shù)。誰知,半年不到,在劉曦即將大學畢業(yè)之時,她又一次意外懷孕。

“男方家人認為他們年紀太小,還不適合生孩子,再次建議女方去人流?!标惤』貞洠敃r,劉曦考慮過自己多次人流可能造成傷害,提出拒絕。但因此,與男友及其家人產(chǎn)生了很大的矛盾。

后來,袁博的母親以“要考慮男人事業(yè)發(fā)展,結(jié)婚是遲早的事”為由,甚至承諾“工作穩(wěn)定就準許結(jié)婚”,多次勸說劉曦進行人流手術(shù)。就這樣,劉曦半年內(nèi)接受了兩次人流手術(shù)。

殊不知,這一次讓劉曦后悔不已——醫(yī)生告知,由于反復手術(shù),導致輸卵管嚴重堵塞,喪失了生育能力。

為此,小情侶沒少吵架。眼見劉曦也畢業(yè)回株洲找到了工作,袁博和家人也漸漸疏遠了她。最終,袁博以“不接受異地戀”為由,與劉曦提出分手,“不論女方怎么解釋,怎么妥協(xié),男方鐵了心要離開”。

于是,劉曦將事情經(jīng)過一一告訴父母。最終,搜集相關證據(jù),將袁博告上了法庭,并要求賠償其各項補償金、撫慰金等共計13萬元。

2017年11月,經(jīng)長沙市天心區(qū)法院審理,原告劉曦,被告袁博均為成年人,戀愛同居均為自愿,劉曦半年內(nèi)兩次懷孕后做流產(chǎn)手術(shù)導致不孕,袁博對這一后果無主觀過錯,其行為不構(gòu)成侵權(quán),故對原告要求被告賠償各項補償金、撫慰金的訴訟請求,法院不予支持。但不孕是由雙方同居引起,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當事人對造成損害都沒有過錯的,可以根據(jù)實際情況,由當事人分擔民事責任”的法律規(guī)定,被告袁博應給予原告劉曦適當補償,最終,法院一審判決袁博賠償劉曦5.68萬元。

戀愛期人流致不孕,雙方需共同擔責

因多次人流致不孕而分手的故事并不少見。除了長沙市天心區(qū)法院,常德市漢壽縣人民法院也曾受理過一起類似案例。

漢壽縣人民法院新聞宣傳專干魏楚瑜回憶——2008年,常德市漢壽縣17歲的唐華和朱丹通過QQ網(wǎng)聊相識,沒多久便確定了戀愛關系。期間,因在外務工,兩人同居并致女方懷孕了。

考慮年紀太小,朱丹在男友的陪同下進行了人流手術(shù)。沒想到,第二年又懷孕了,且被診斷為宮外孕,不得不再次進行人流手術(shù)。一年后,朱丹又因一次宮外孕住院治療。這次,由于危急生命,朱丹在唐華及其親友的勸說下,不得不進行右側(cè)輸卵管切除術(shù)以及左側(cè)輸卵管結(jié)扎術(shù)。

而同年,因男友唐華還沒有達到法定婚齡,兩人不能辦理結(jié)婚登記。無奈,只能按照老家習俗,舉辦了一場簡單的酒宴“婚禮”。

然而2014年,兩人分手了。之后,朱丹又通過親戚介紹和相親對象過起了同居生活??墒?,當兩人很想懷孕結(jié)婚時,朱丹卻被醫(yī)生告知“不可能再懷孕”。

想到與前男友的那些經(jīng)歷,盡管時隔已久,朱丹還是決定把唐華告上法庭,并索賠醫(yī)藥費、賠償金等共計11萬余元。

最終,常德市漢壽縣人民法院審理認為,朱丹與唐華是自由戀愛并同居,其間唐華并無強迫、威脅朱丹發(fā)生性行為情形,因此對于朱丹的損失,兩人均不存在過錯。不過,朱丹因異位妊娠造成的損害與二人同居行為存在一定的因果關系。因此,在雙方均無過錯,但給一方造成損失的情況下,朱丹和唐華應共同分擔責任。法院認定朱丹的總損失為63758.66元,并判決唐華負責承擔其中的50%。

(文中除陳健和魏楚瑜外,其余均系化名)

觀點

律師:受到“非法侵害”,可追究“性權(quán)利”

寧潔(湖南融邦律師事務所律師)

無論同居關系還是婚姻關系,成年男女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所以,男女雙方都應該并能夠預見到自身行為的后果及所承擔的責任。由于男女雙方婚前同居并不違反法律規(guī)定,所以,在男方?jīng)]有強迫、威脅、欺騙女方的基礎上,雙方自愿發(fā)生性行為,女方一旦懷孕并人流,其對身體造成的傷害,法院即便能根據(jù)民事訴訟的公平原則可以讓男方一同分擔責任,但不孕對女方心理與身體的雙重創(chuàng)傷卻是難以彌補的。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132條的規(guī)定,“當事人對造成損害都沒有過錯的,可以根據(jù)實際情況,由當事人分擔民事責任”。也就是說,男方即便不用對女方流產(chǎn)的行為作出賠償,但也需要承擔50%的責任,并給予女方相應的補償,如:人工流產(chǎn)后產(chǎn)生的誤工費和必需的營養(yǎng)費等。

不過,由于精神損害撫慰金的前提是受到“非法侵害”,而女方懷孕如果是因為雙方自愿婚前同居,男方對此不具有非法侵害的故意或過失。

社會學家:人流“低齡化”,該大力普及性教育

張楚文(湖南省社會學研究協(xié)會秘書長)

如今,年輕女性之所以人流現(xiàn)象普遍,其背后的原因有兩個:一方面是中國現(xiàn)代人的“性觀念”的不斷開放,讓未婚同居成為一種“家常便飯”式的婚戀方式;另一方面則反映了年輕人對避孕知識極度缺乏。

青春期少女過早懷孕,與性知識的匱乏存在很大關聯(lián),家長和學校都應該承擔相應的責任。鑒于此,國家亟須對中國孩子普及性教育知識。建議每一所中學、大學都設立正式的性學系,從其他學科中獨立出來。只有讓學校和家庭方面的性教育統(tǒng)一起來,在向孩子普及青春期健康教育常識的同時,再掌握正確的溝通技巧,正確引導孩子對“性”的好奇,才能樹立正確的性觀念,減少年輕女性人流的案例發(fā)生。

(責任編輯:呂莉莉 CN073)
關閉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