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除一些地方把學生入學與家庭購房直接掛鉤的陋規(guī),需要切實轉(zhuǎn)變義務教育資源配置方式,緩解入學需求與學位供給不平衡的矛盾。要按照依法治教、依法辦教的原則,成立代表各方利益的教育撥款委員會,加大對薄弱學校的投入,形成充分均衡的義務教育供需格局。
深圳市螺嶺外國語實驗學校日前發(fā)布公告,為優(yōu)先保障學校地段內(nèi)實際購房居住的戶籍適齡兒童就近入學的權利,防止臨時擇校性申請擠占地段生學位,從2019年開始,50平方米以下住房將被限制入學。此事曝光后引發(fā)輿論熱議,發(fā)布不到兩天的公告被學校撤下。昨天,深圳羅湖區(qū)教育局就此事引起部分家長擔憂向公眾致歉,表示將嚴格落實義務教育招生政策,堅持就近入學,按照類別和積分錄取,所有符合入讀條件的孩子都會妥善安排學位。
深圳羅湖區(qū)教育局督促涉事學校撤銷“限制50平方米以下住房者入學”公告,這一決定來得及時而明智。涉事學校公告規(guī)定,住房面積小于或等于30平方米的,需購房及實際居住滿六年以上;住房面積大于30平方米且小于或等于50平方米的,需購房及實際居住滿四年以上;住房面積大于50平方米的,需購房及實際居住滿一年以上。這是典型的把學生入學與家庭購房直接掛鉤,給人一種強烈的感覺是該校很功利化,只有買得起大房子的家庭,子女才有資格入學,買不起大房子的家庭,子女就不能平等享有受教育權。
我國《教育法》規(guī)定,公民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機會。我國《義務教育法》規(guī)定,兒童、少年依法享有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把學生入學與家庭購房直接掛鉤的做法,顯然不符合法律規(guī)定,也影響人們對教育公平的認知。涉事學校按照教育部門的要求撤下公告,算是及時糾錯之舉,教育部門的回應也值得肯定。不過人們?nèi)圆幻鈸?,該校迫于壓力撤下公告,會不會只是應付新聞輿論和主管部門的“虛晃一槍”?
競賽證書招生依據(jù) 近日,教育部辦公廳印發(fā)了《關于面向中小學生的全國性競賽活動管理辦法(試行)》(點擊左下角“閱讀原文”查看),對中小學生競賽活動作出了具體的規(guī)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