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的兩次函詢提醒都沒能引起他的反省和自我約束,依然我行我素,甚至是抱著最后“撈一把”的心態(tài),鋌而走險。去年4月,普洱市紀委監(jiān)委第三次收到干部群眾反映王宏斌利用職權低價出租國有資產(chǎn)并從中牟利等問題。
“有問題就應該及時向組織坦白,遮遮掩掩、欲蓋彌彰反而會在違紀違法的泥沼里越陷越深?!泵鎸M織第三次函詢,王宏斌無視組織對自己的關心、信任和挽救,絲毫沒有感到“不能再錯過機會”,仍然一口咬定“不存在”。
“干部群眾反復舉報,一定要徹查清楚,若是不在意、不珍惜組織給予的挽救機會,是錯上加錯!”普洱市紀委監(jiān)委主要負責人嚴肅指出,“對黨忠誠老實的底線不容挑戰(zhàn),凡是敷衍塞責、隱瞞事實、欺騙組織的行為,要嚴肅處理!”
經(jīng)過核實,去年9月,普洱市紀委監(jiān)委果斷決定對王宏斌進行紀律審查和監(jiān)察調查。
“組織曾給他三次說明問題的機會,但他都沒有反省珍惜,反而謊稱舉報內容不屬實,拒不說明實情?!鞭k案人員惋惜地說道,“欺瞞組織只會在違紀違法的道路上愈走愈遠!”
“應把對黨忠誠老實作為行動自覺,端正態(tài)度,丟掉幻想,有問題主動向組織講清楚,誠懇接受組織的批評教育和處理,萬萬不能有病不治,諱疾忌醫(yī)!”當王宏斌在懺悔中明白組織的良苦用心時,痛悔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