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在當晚發(fā)布通告,將事件稱為“盜嬰案”,也就是盜竊嬰兒的案件。媒體公布的監(jiān)控視頻中可以看到劉女士推著嬰兒車過馬路,但沒有孩子被抱走的畫面。
由于小公園建成不久,監(jiān)控攝像頭存在盲區(qū),加上當時行人稀少,缺乏直接的線索。家屬在周邊散發(fā)尋子傳單,并通過網絡發(fā)布消息。在公安部門工作的孩子父親朱先生,也呼吁網民轉發(fā)協(xié)助。
朱先生:“希望大家能動手給俺幫幫忙,在此跪謝了?!?/strong>
警方和親屬的懸賞金額從5萬元、10萬元一直增加到15萬元,但兩天多過去,截至18號傍晚,孩子還沒有找到。19號中午警方通報稱,已經在鄭州找到男嬰,嬰兒安全,身體狀況正常。這份在微博發(fā)布的通報沒有再沿用“盜嬰案”的說法,只表示“嬰兒丟失”的警情在凌晨已經查清,跟通常的警情通報不同,沒有提及嫌疑人。微博下有評論認為“這個通報感覺有點別扭,對偷孩子的人只字未提,不知道什么情況,連是男是女都沒說?!?,質疑“到底有沒有偷孩子的人”。
親屬曾表示主動送回孩子不追究其責任,律師:家屬無權免除嫌疑人刑責
河南《大河報》的新媒體引述知情人稱,此前報道中的街邊小公園并不是男嬰丟失的現場,這起事件“和去年浙江樂清那個11歲男孩丟失類似,但又不完全一樣?!?/p>
去年11月,浙江樂清一名女子報警稱兒子失聯(lián),警方和公益組織等社會力量連續(xù)幾天搜尋,最終證實是女子因為和丈夫感情糾紛,編造虛假信息。
在河南周口的這起“嬰兒丟失“事件中,親屬曾經表示,如果抱走孩子的人送回孩子,照樣兌現懸賞并且不會追究責任。上海建緯(鄭州)律師事務所律師王勝利表示,目前案件還處于調查中,無法做出定論,但如果孩子的確是被人故意抱走的,就構成刑事案件,受害者家屬無權免除嫌疑人的刑事責任:“如果有人確實故意把孩子抱走,那肯定是構成犯罪的,作為受害人的家屬是無權利免除追究刑事責任,追究刑事責任是國家機關依法追究的,這個受害人可以出于諒解對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以作為一個減輕量刑的一個情節(jié)進行處理?!?/p>
周口丟失男嬰找到 5月20日,周口男嬰丟失事件出現反轉,男嬰丟失系家庭矛盾引起的鬧劇,整個事件由女方策劃并自導自演。日前,參與策劃者的多人被拘留。而男嬰母親因尚在哺乳期,暫未被采取措施。
5月20日,周口男嬰丟失事件出現反轉,男嬰丟失系家庭矛盾引起的鬧劇,整個事件由女方策劃并自導自演。日前,參與策劃者的多人被拘留。而男嬰母親因尚在哺乳期,暫未被采取措施。
原標題:綠營造謠大陸收購臉書粉絲頁被揭穿,羅智強諷:自導自演的白癡劇[環(huán)球網綜合報道]2020年臺灣地區(qū)領導人選舉將近,綠營又開始炮制“大陸干預選舉”的戲碼。
原標題:最新:河南周口男嬰丟失案嫌疑人迫于壓力,向鄭州警方投案5月16日丟失的周口男嬰已成功追回,并于今日凌晨平安抵達周口,孩子健康無恙。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周口男嬰嫌犯自首 周口警方已將嬰兒從鄭州安全找回,在周口市婦幼兒童醫(yī)院做了全面檢查,嬰兒身體狀況正常。嫌疑人迫于壓力,向警方投案自首,目前嫌犯已被警方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