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配陰婚被公訴:4人盜挖女尸轉(zhuǎn)賣外省"配陰婚"賺取差價
從2013年起,52歲的河南女子代某就給她的山西情人郭某幫忙,伙同另一名山西男子兩次在洛南縣城盜挖女尸運回山西“配陰婚”牟利,一年間共盜取7具女尸,分得贓款3500元。
配陰婚被公訴
代某祖籍河南開封,嫁到山西,丈夫去世后,她和山西男子郭某成了情人。郭某早年在洛南住過,他覺得洛南的墓地都在地上好挖,于是決定到洛南盜尸“配陰婚”牟利,由朋友張某負責砸開墓門,郭某進墓穴盜尸,代某則負責望風,每盜得一具女尸郭某給代某500元的報酬。
配陰婚被公訴
2013年3月26日,代某與郭某、張某竄至洛南縣,乘坐班車在縣境內(nèi)踩點。幾天后的一天夜晚,三人乘出租車竄至古城鎮(zhèn),盜走尸骨兩具,出賣得贓款9000元,郭某給張某、代某各1500元。2014年3月底,三人又來到洛南,在景村鎮(zhèn)盜走尸骨四具,出賣所得贓款14000元,分給張某、代某各2000元。
配陰婚被公訴
2014年9月,郭某、張某(已被判刑)被洛南警方抓獲,代某聞訊出逃,被網(wǎng)上追逃。去年10月16日,代某被山西警方抓獲后移交至洛南警方。
檢察官表示,隨著社會的發(fā)展,“陰婚”這一古代舊俗早已被時代摒棄,可如今有些偏遠農(nóng)村卻陋俗抬頭,一些人便迎合需求,以牟利為目的盜竊女尸熱心促成陰間“這樁婚事”,結果不僅讓過世的人不得安寧,還給自己惹來牢獄之災。在這里提醒廣大群眾,配陰婚屬于封建迷信,雖然不構成違法犯罪,但有違社會公序良俗,與社會主義社會的文明和諧的價值觀不符,我們要樹立文明新風,破除配陰婚這種封建迷信。
近日,吉林省委黨校原常務副校長倪連山(正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經(jīng)吉林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吉林市人民檢察院向吉林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