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日本首例特定未成年人被判死刑
綜合NHK、朝日新聞報道,日本一名現(xiàn)年21歲男子因兩年前砍死單戀對象父母并縱火被判死刑,也是日本《未成年人法》將18-19歲青少年列為特定未成年人以來,被宣判死刑的首例。
報道稱,2021年,時年19歲、就讀高中的遠藤裕喜凌晨闖入了自己單戀的學妹的家中,砍死了女孩的父母,還試圖砍殺女孩14歲的妹妹致其受傷。
遠藤緊接著縱火將房子完全燒毀,兩名女孩從2樓跳下成功逃生。
檢方認為,遠藤有完全的責任能力,求處死刑。
而辯護律師認為被告當時處于“責任能力顯著減退的精神衰弱狀態(tài)”,主張罪不至死。
18日,日本甲府地方法院對遠藤判處死刑,“這是一起基于極其惡意和殺意的犯罪,動機自私且不合理……即便最大限度地考慮到他的年齡,他的刑事責任也很重,改過自新的可能性很低”。
辯護律師表示將與被告協(xié)商后決定是否上訴。
由于日本將成年年齡從20歲降至18歲,日本未成年人法《少年法》也得到修訂,將18-19歲犯罪者列為“特定未成年人”。
案件將被送往家庭法庭,根據(jù)被告者的成長經(jīng)歷和家庭環(huán)境作做出處理決定,如果被檢察官起訴,則將像成人案件一樣公開進行刑事審判。
此案引發(fā)了社會各界對青少年犯罪問題的關(guān)注和深思。
許多人對遠藤裕喜的殘忍行為表示震驚和憤怒,認為他應該為自己的罪行付出代價。
同時,也有人開始關(guān)注青少年心理健康和家庭教育問題,認為應該加強對青少年的引導和教育,預防類似悲劇再次發(fā)生。
在此背景下,日本政府和社會各界也開始反思和采取措施加強青少年教育和犯罪預防工作。
政府增加了對青少年教育和心理健康的投入,加強對青少年的教育和引導。
同時,社會各界也積極參與到青少年教育和犯罪預防工作中來,通過各種方式加強對青少年的關(guān)愛和幫助。
這起案件不僅給受害者家庭帶來了巨大的痛苦和損失,也給整個社會敲響了警鐘。
我們應該深刻認識到青少年犯罪的嚴重性和危害性,加強對青少年的教育和引導,預防類似悲劇再次發(fā)生。
同時,對于犯罪者也應該依法嚴懲,維護社會公正和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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