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泉州,南安市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案件:女婿小黃以資金周轉(zhuǎn)需要為由,向岳父母借款35萬元。在夫妻兩人離婚時,岳父母欲將借款要回,結(jié)果小黃不僅拒絕償還,還表示這是婚內(nèi)債務(wù),需夫妻雙方共同償還。
為此,岳父母起訴了小黃。南安市人民法院審理后查明,借款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不屬于共同債務(wù),判決小黃獨自償還本案款項35萬元。對此,法官表示:夫妻共同債務(wù),必須基于共同生活需要而產(chǎn)生的債務(wù)。
王女士的婚姻在兩年前畫上了句號,但離婚的影響至今猶存。她的前夫宗某在提出離婚五個月前,從銀行申請了45萬元貸款,并在之后告知王女士,他在貸款時已有離婚的打算
2024-06-16 21:37:14男子離婚前貸款45萬轉(zhuǎn)給母親35萬近日,江蘇如皋。夫妻倆鬧離婚,女方劉某的閨蜜李某竟然幫忙制造轉(zhuǎn)賬流水,謊稱二人之間存在12萬元借貸關(guān)系。
2024-06-25 09:57:27女子鬧離婚請閨蜜幫偽造12萬債務(wù)原標題:山西臨汾兩男子欠款750萬敗訴后殺害債主 受害人兒子:嫌疑人借口還錢騙母親見面4月4日,張然在社交平臺發(fā)布了母親任夏拍給他的視頻,畫外音里,任夏說,“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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