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州市司法局、廣州市律師協(xié)會聯(lián)合舉辦2023年度法律援助民事、刑事十大典型案例征集評選活動。5月8日,南都記者獲悉其中有涉及強奸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例。張花(化名)在11歲時被姑父朱秦(化名)以接送其放學為名在車上強奸,此后超過一年半的時間,她被姑父多次奸淫。2022年,廣州市番禺區(qū)法律援助處介入后,最終廣州市番禺區(qū)人民法院判決朱秦犯強奸罪,判處有期徒刑8年6個月,朱秦的妻子代其向張花一次性支付完23萬元賠償。
張花于2009年11月出生,2021年初,朱秦借接送張花放學的機會,在其車上強奸時年11歲的張花,此后至2022年9月10日期間,朱秦借同樣的機會多次對張花實施奸淫。朱秦因涉嫌強奸罪于2022年10月被廣州市公安局番禺區(qū)分局刑事拘留。
2022年11月,張花的父母向廣州市番禺區(qū)法律援助處申請法律援助。廣州市番禺區(qū)法律援助處指派廣東定海針律師事務所黃凱歡律師承辦本案,同時從刑事方面和民事方面給予張花法律援助。
針對張花的精神狀況及其家庭經濟困難,承辦律師協(xié)助張花到其所在居委、婦聯(lián)等部門尋求幫助,居委啟動了低保審查流程,婦聯(lián)也派出了社工和心理醫(yī)生上門服務,跟進張花的精神狀態(tài)。
在朱秦的刑事判決結果出來前,對于朱秦提出的分期賠償方案,承辦律師從專業(yè)角度幫助王某父母分析利弊。張花父母經慎重考慮,決定不接受朱秦的賠償方案。承辦律師建議待朱秦刑事判決結果出來后另行提起民事訴訟,擴大賠償范圍。
最終,廣州市番禺區(qū)人民法院判決朱秦犯強奸罪,判處有期徒刑8年6個月。
在刑事判決結果出來后,朱秦賠償的意愿急劇下降。承辦律師主動聯(lián)系主治醫(yī)生,評估張花的精神心理治療情況、康復費用、護理人員人數及護理期限等,并出具相關診斷證明作為賠償依據。
2023年7月,受張花的委托,承辦律師以生命權、健康權、身體權糾紛為由,以朱秦作為被告,向廣州市番禺區(qū)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訴請判令朱秦向張花賠償醫(yī)療費、營養(yǎng)費、精神損害撫慰金、精神心理治療康復費等合計259197.3元,廣州市番禺區(qū)人民檢察院指派檢察官到庭支持起訴,朱秦及張花父母均表達了調解意愿。
經多輪調解,雙方最終達成一致意見,張花及父母同意朱秦賠償上述費用共計23萬元,分三次支付。2023年12月,經承辦律師爭取,朱秦的妻子代朱秦一次性支付完畢23萬元,并承擔了本案的訴訟費。
近年來,社會進步與法制完善使法律議題備受矚目,尤其是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總能激起公眾熱議。確保未成年人健康成長,是社會共同的責任與關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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