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上城區(qū)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在5月13日對一家涉事商家進行了行政處罰,原因是該商家存在“叫花雞里沒有雞”的銷售行為。這家位于河坊街158號的商家自2023年4月起開始經營,售賣包括叫花雞在內的多種食品。問題出在2024年5月1日,當天,商家將兩個叫花雞模型當作真品,以每只30元的價格賣給了顧客,非法獲利60元。
據行政處罰決定書透露,該商家購入的預包裝叫花雞成本為13元/只,本應是真實食品,但其卻用模型冒充真品進行銷售,這種行為明確違反了相關法律法規(guī),被定性為銷售以假充真商品的違法行為。鑒于該商家位于重點商業(yè)街區(qū),此事件不僅引發(fā)了重大輿情關注,還因被新聞媒體報道而損害了區(qū)域旅游形象,產生了不良社會影響,因此執(zhí)法部門決定予以從重處罰。最終的處罰措施包括:商家需停業(yè)整頓15天,其違法所得60元被沒收,并處以600元罰款。
5月14日,據央視新聞報道,記者查詢浙江政務服務網了解到,
杭州市上城區(qū)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5月13日對“叫花雞里沒有雞”涉事商家作出行政處罰,責令其停業(yè)整頓15日,沒收違法所得60元,并罰款600元。
圖源:央視新聞
行政處罰決定書指出,當事人自2023年4月7日在杭州市上城區(qū)河坊街158號開設店鋪,從事熱食類食品(簡單加熱)等經營活動,銷售叫花雞、臭豆腐、烤肉串等商品。當事人從德清某食品有限公司購入預包裝食品叫花雞,單價13元/只,在攤位內銷售,并將供貨商免費提供的叫花雞模型擺放在柜臺作為商品信息展示。2024年5月1日,當事人將2個叫花雞模型冒充叫花雞食品銷售給顧客,單價30元/只,費用共計60元。所以當事人銷售以假充真的商品貨值為60元,違法所得60元。
行政處罰決定書指出,當事人將叫花雞模型作為叫花雞食品銷售給消費者,構成銷售以假充真商品的違法行為。作為重點商業(yè)街區(qū)的經營者,其行為導致重大輿情反響,被新聞媒體曝光,損害了區(qū)域的旅游形象,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決定從重處罰。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決定對當事人作如下處罰:1、責令停業(yè)整頓15日;2、沒收違法所得60元;3、罰款600元。
涉事商戶經營者道歉。圖源:潮新聞
此前,
杭州市上城區(qū)市場監(jiān)管局于5月5日就此事發(fā)布情況通報,
稱針對該事件已進行立案取證調查,并已同步受理消費投訴,聯系消費者進行調處。
案件正按照法定程序開展調查辦理中,后續(xù)將根據調查結果依法依規(guī)進行處置。
5月6日下午,潮新聞記者從上城區(qū)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獲悉:涉事商戶已停業(yè)整頓,店鋪經營者賠償消費者1000元。
“我在這里向全國人民道歉,這件事引發(fā)了不好的影響,我愿意承擔相應法律責任,賠償消費者損失?!薄敖谢u沒有雞”涉事商戶經營者呂先生面對鏡頭,誠懇道歉。
5月4日13時,相關部門接到消費者投訴,稱在河坊街購買的“叫花雞”中并未發(fā)現雞肉,僅余泥巴。對此,該部門迅速行動,前往涉事商戶進行現場核查,記錄詳細情況,并啟動了立案調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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