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加宏不服,向汕尾市檢察院申請復(fù)議。2020年5月,汕尾市檢察院作出《刑事賠償決定書》顯示,林加宏有取得賠償?shù)臋?quán)利,故撤銷陸豐市檢察院此前作出的不賠償決定,決定由陸豐市檢察院向林加宏支付人身自由賠償金208050元以及精神損害撫慰金20000元。
林加宏仍不服,向汕尾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賠償申請,提出人身自由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誤工費等共計87萬余元的賠償請求。
2020年8月,汕尾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的《國家賠償決定書》顯示,汕尾中院認為,陸豐市檢察院作出不予賠償?shù)臎Q定,適用法律錯誤,應(yīng)予撤銷,復(fù)議機關(guān)汕尾市檢察院作出的賠償決定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但其所確定的20000元精神損害撫慰金金額不夠恰當,汕尾中院將其調(diào)整為30000元。林加宏所提出律師費、交通費、誤工費等經(jīng)濟損失的賠償請求,不符合相關(guān)規(guī)定,不予采納。
爛尾十年室內(nèi)都長了樹,“太浪費了”
由于停工未裝修,林加宏捐建的教學樓至今爛尾十年了。
林加宏捐建的教學樓主體已完成,由于未裝修,無法投入使用,至今已爛尾十年。澎湃新聞記者陳緒厚圖
2023年11月,陸豐市教育局回復(fù)林加宏在12345的投訴時稱,經(jīng)核查,該教學樓未確權(quán),是2013年創(chuàng)建教育強鎮(zhèn)時鄉(xiāng)賢捐助建設(shè),一共8間,建筑面積約600平方米,已完成主體結(jié)構(gòu),但因捐助者資金未到位等原因,教學樓一直未裝修,也未交付學校使用。該未完工的教學樓一直為封閉狀態(tài),學生無法在該地方活動。目前,門窗已做好圍蔽,隔離師生進入,確保人員安全。
陸豐市教育局于2023年11月針對投訴作出的答復(fù)
笏底小學仍在使用舊的教學樓。澎湃新聞記者陳緒厚圖
在廣東省汕尾市陸豐市上英鎮(zhèn)笏底村,一幢瓷磚貼面的教學樓內(nèi),一棵樹已茁壯成長,其直徑超過了碗口大小,與之形成鮮明對比的是教學樓外懸掛的“施工重地,閑人免進”警示牌
2024-07-24 06:20:5025歲青年捐建村小教學樓爛尾的十年林金仁在新昌縣鏡嶺鎮(zhèn)外婆坑村擔任了33年的村黨支部書記,于去年光榮退休。然而,這位年近七旬的老支書并未選擇安逸,反而更忙碌起來
2024-07-11 13:39:0795后青年免費請全村人出門旅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