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民政部網(wǎng)站公布了《婚姻登記條例(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此次修訂草案在登記程序上有較大改動,其中包括結(jié)婚和離婚登記不再需要戶口簿,以及取消了登記的地域限制,使婚姻登記更加便捷靈活。
草案緊跟民法典的相關要求,簡化了婚姻登記所需的證件,僅需居民身份證及無配偶聲明,促進了婚姻自由原則的落實。同時,草案提及的“離婚冷靜期”和“婚前隱瞞重大疾病可撤銷婚姻”等內(nèi)容,是對當前社會需求的積極響應,其中“離婚冷靜期”有了具體的操作規(guī)定,允許任何一方在30天內(nèi)撤回離婚申請。
婚姻登記的地域壁壘正逐步消除,隨著“跨省通辦”試點的擴展,非本地戶籍的當事人可在居住證發(fā)放地或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辦理婚姻登記,預示著未來婚姻登記將不受地域約束。
草案還詳細闡述了婚姻撤銷的情形,比如因脅迫結(jié)婚、隱瞞重大疾病等,保護了當事人的權(quán)益。并且,對于通過不正當手段辦理的婚姻登記,提供了撤銷的途徑。同時,明確規(guī)定了不予受理離婚登記的三種情況,確保離婚程序的正當性。
關于信息安全和個人隱私保護,草案強調(diào)婚姻登記機關應免費提供服務,并對所獲取的個人信息嚴格保密,不得泄露。此外,婚姻登記機關還應提供婚姻家庭輔導服務,促進和諧家庭關系的建立。
公眾若對《婚姻登記條例(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有意見或建議,可通過民政部網(wǎng)站、電子郵件或信函方式于2024年9月11日前反饋。這一修訂草案的公布,標志著我國婚姻登記制度正朝著更加人性化、高效化的方向發(fā)展。
原標題:婚姻登記條例擬修改:不再需要戶口簿民政部網(wǎng)站8月12日發(fā)布民政部關于《婚姻登記條例(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的通知。
2024-08-15 14:40:56婚姻登記條例擬修改:不再需要戶口簿結(jié)婚登記不再需要戶口簿 不再需要戶口簿,取消地域規(guī)定,婚姻登記條例修訂草案征求意見
2024-08-15 08:43:54結(jié)婚登記不再需要戶口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