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登記擬取消地域管轄限制
8月12日,民政部公布《婚姻登記條例(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面向社會征集意見。草案涵蓋了結婚登記、離婚登記、婚姻登記檔案管理及補領婚姻登記證等內(nèi)容,是對2003年10月起實施的現(xiàn)行《婚姻登記條例》的一次重要更新。此次修訂的一大亮點是取消了婚姻登記的地域限制,并引入了“婚姻家庭輔導服務”和“離婚冷靜期”等新條款。
公眾可通過民政部提供的三種渠道,在2024年9月11日前提交對條例修訂的意見和建議。
草案做出的一項重要調(diào)整是,今后進行結離婚登記時,不再要求出示本人戶口簿。這一變化與民政部自2021年6月起試點的“跨省通辦”政策相呼應,旨在簡化流程,提升服務便利性。據(jù)統(tǒng)計,截至今年3月底,已有超過30萬對夫妻通過“跨省通辦”完成了婚姻登記。
為了加強婚姻管理的信息化水平,草案提出建立全國婚姻基礎信息庫,并促進相關部門間的信息共享,以確保婚姻信息的及時性、準確性、完整性和安全性。
此外,草案強調(diào)婚姻家庭輔導服務的重要性,鼓勵婚姻登記機關提供相關服務,引導建立和諧的婚姻家庭關系,這標志著國家對婚姻輔導服務的重視和推廣。
關于“離婚冷靜期”,草案遵循民法典的相關條款并加以細化,明確規(guī)定了申請離婚后的冷靜期、撤回申請及最終辦理離婚證的具體流程和時限,旨在為夫妻雙方提供更多時間考慮決定,減少沖動離婚現(xiàn)象。
綜上,此次《婚姻登記條例》的修訂草案體現(xiàn)了對當前社會需求的響應,旨在通過簡化程序、強化服務和引入新的法律機制,更好地服務于民眾的婚姻登記需求,促進家庭和社會的和諧穩(wěn)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