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和河北,相距千里,是楊妞花的兩個(gè)故鄉(xiāng)。她的童年在貴州度過,5歲后的人生則在河北展開。31歲之后,她開始了貴州與河北之間的雙城生活。這一切源于一次“被拐”事件。
10月25日,余華英拐賣兒童案重審一審宣判,楊妞花終于迎來了正義的一刻。余華英這個(gè)名字,從楊妞花5歲開始就一直銘記在心,她是改變楊妞花一生的人販子。而正是楊妞花的努力,將余華英送上了被告席。10月11日,貴陽中院對余華英犯拐賣兒童罪案進(jìn)行重審一審審理,指控其拐賣兒童人數(shù)從11人增至17人,楊妞花就是其中之一。
1990年,楊妞花出生于貴州省畢節(jié)市織金縣,是家中次女。姐姐楊桑英比她大三歲。楊妞花5歲之前在織金老家的記憶不多,甚至忘記了自己曾是個(gè)會唱苗族民歌的小姑娘。這次回到織金,外婆讓她唱苗歌,但她已經(jīng)不會了。外婆84歲,只會說苗語,是楊妞花在世的唯一直系長輩。外婆保留著楊妞花母親初學(xué)蠟染的布樣,這次也全部送給了她。
1995年,楊妞花的人生發(fā)生了巨變。父母帶著她和姐姐到貴陽打工,租住在一間房子里。不久,隔壁搬來了一戶人家,女主人就是人販子余華英。余華英用買毛衣簽子為誘餌拐走了5歲的楊妞花。然而,楊妞花并沒有得到毛衣簽子,而是被帶到了河北邯鄲,并以2500元的價(jià)格賣給了一位老奶奶。楊妞花記得自己的名字叫楊妞花,也記得余華英的名字,但不知道自己的家在貴州。
在河北邯鄲,楊妞花以“李素燕”的名字重新開始生活。起初,老奶奶對她不錯(cuò),但后來因?yàn)閾?dān)心楊妞花有記憶會離開,態(tài)度變得嚴(yán)厲。小學(xué)六年級時(shí),楊妞花因照顧生病的老奶奶輟學(xué),開始了童工生活。雖然養(yǎng)父是聾啞人,但他給予了楊妞花關(guān)愛和支持。直到現(xiàn)在,楊妞花依然照料著養(yǎng)父。
10月25日,余華英案重審一審宣判。楊妞花姐妹相互緊緊摟住走向法庭,姐姐桑花緊緊拉著妹妹的手說:“是我怕丟了不是妹妹怕丟了”。
2024-10-25 11:41:56是我怕丟了不是妹妹怕丟了楊妞花五歲時(shí)被余華英拐走,后更名為李素燕,被拐26年后于2021年找回親姐姐。
2024-10-11 11:15:51楊妞花改回本名后激動(dòng)落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