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余華英夫婦拐賣兒童案有了最新進展。余華英已上訴,而其丈夫王加文明確表示不上訴。案件受害人代理律師、河北十力律師事務所副主任律師王文廣表示,余華英在宣判當日明確表示上訴,并已向法院提交了相應書面材料。根據(jù)法律規(guī)定,刑事部分的上訴期限是10天,在法定期限內王加文未表示上訴,表明他認罪認罰。
余華英1963年出生于云南,21歲時與重慶男子王加文結婚并生下一女。1992年,王加文因涉嫌盜竊被抓后,余華英開始外出打工,并結識了龔顯良。兩人同居期間,余華英生下一個男孩。這個孩子成為她和龔顯良面對生活拮據(jù)時販賣的第一個孩子。
從1993年到2003年的十年間,余華英和龔顯良、王加文多次前往貴州、云南、重慶等地拐帶兒童。他們通常在一個城市租房住一段時間,然后混入當?shù)厣鐣ψ?,物色潛在目標?004年,余華英在云南作案時落網(wǎng),她隱瞞身份,化身張蕓,被判8年,后減刑3年,于2009年獲釋。
2022年,被拐女孩楊妞花報案,余華英再次被捕,她的罪行逐漸被揭開。2023年9月18日,貴陽市中院一審公開宣判被告人余華英拐賣兒童罪一案,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chǎn)。余華英當庭表示上訴。
2023年11月28日,此案二審開庭。庭審后,檢察機關發(fā)現(xiàn)余華英在云南省還涉嫌其他拐賣兒童的犯罪事實,建議將本案發(fā)回重審。2024年1月,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裁定發(fā)回重審。10月11日,余華英拐賣兒童案在貴陽再次開庭審理,被拐走的兒童數(shù)量從11名增加至17名,受害兒童和家屬希望法院能嚴懲余華英。
本次新增的六名被害兒童中,王艷龍、王能能的家長張榮仙表示,希望余華英不要有所隱瞞,如果有其他拐賣犯罪,希望她能主動交代,讓更多失散家庭早日實現(xiàn)團圓夢。10月25日,貴州省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對余華英拐賣兒童案做出重審一審宣判,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chǎn)。同一天,余華英的丈夫王加文在云南麗江的相關案件也宣判,他獲刑16年6個月。
判了!余華英重審一審死刑,余華英當庭上訴 余華英重審一審死刑
2024-10-25 11:27:24判了!余華英重審一審死刑貴州省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再次認定余華英犯罪情節(jié)特別嚴重,社會危害性極大,依法判決被告人余華英犯拐賣兒童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chǎn)。余華英當庭表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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