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女士為了投資,在直播間分批網(wǎng)購了2300克金條,每克價格為478元,總共花費約110萬元。然而,正好遇到金價大漲,商家以庫存不足為由多次延遲發(fā)貨,僅賠償100元,并建議樂女士退款。
樂女士多次協(xié)商未果后,將商家告上法庭。法院判決解除雙方的買賣合同,要求商家退還樂女士貨款109.94萬元,并賠償因金價上漲造成的損失156400元(按照市場價差計算)。商家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但二審法院維持原判。
近日,溫某在深圳從事黃金生意。2015年,他向朋友借了3600克黃金,約定按當日金價225元每克計算利息,并在到期時歸還等量的千足金飾品。然而,這幾年金價大幅上漲,溫某仍有1500克黃金未還
2024-12-28 10:17:46男子8年前借7斤黃金漲價后只想還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