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后,無論是直接回家還是順路去買菜,都算作“上下班途中”。如果在此過程中遭遇車禍或其他人身傷害,根據(jù)《工傷保險條例》第14條的規(guī)定,這些情況均屬于法定的“工傷”范疇,員工有權(quán)依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無論事故的具體原因是什么,只要符合《條例》規(guī)定,即便員工在交通事故中負主要責任甚至全部責任,也不影響其工傷的有效認定。
然而,對于下班后放假回老家途中遇到車禍的情況,是否可以被認定為“工傷”存在爭議。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曾審理過一起相關(guān)案件。案例中的員工小王在廈門市工作,平時居住于同安區(qū)。某天下班后,他先回到同安區(qū)的住處,隨后駕車前往位于江西省遂川縣的老家,在途中不幸遇車禍身亡。
10月13日,湖南省懷化市洪江市的一所學校里發(fā)生了一起悲劇,一名7歲女童在校內(nèi)遭遇車禍,不幸離世。事故還導致另外兩名學生受傷。據(jù)學生家長反映,涉事駕駛員為學校的一名教師
2024-10-14 15:15:44湖南7歲女孩在校內(nèi)遇車禍身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