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法律角度看,如果“領養(yǎng)”需要支付對價,穿透來看就是“買賣”,只不過是將貓咪的對價設計成了其他費用。合同雖名為寵物領養(yǎng)合同,但實際上是以分期購買寵物用品為附帶條件,商家以此獲得經濟利益的復合型合同。多名領養(yǎng)人提供的合同中顯示,雙方約定授權給第三方按月扣款轉給商家,在此期間不可隨時取消授權。多位領養(yǎng)人在寵物不幸死亡或生病后,還要繼續(xù)分期付款,由此產生的寵物身體健康糾紛并不少。
全國范圍內共有33起此類糾紛進入訴訟程序,其中有32起判決明確指出領養(yǎng)方需按照合同約定購買貓糧,并因其違約行為需酌情支付相應的違約金。僅有一例判決持不同意見,認為作為原告的商家未能如實告知所涉貓咪的患病情況,有違誠實信用原則,領養(yǎng)方據此未履行購買貓糧的行為符合常理,無需承擔違約金。
面對打著領養(yǎng)旗號實為營銷的情況,愛寵人士應切勿輕信“免費”的誘惑。在涉足各類“寵物貸”前,應認清其本質為市場交易行為而非公益活動,并評估好自身的經濟能力。簽約前,應與商家確認寵物的健康狀況,并明確約定寵物用品的種類、品牌等內容以防商家提供劣質產品;審查合同時,對不利條款要進行修改或拒簽,并留存協商證據;履約期間,消費者應善待寵物,并留存獲取、使用商家提供的寵物用品的證據;如遇違約情形,可先與商家協商,協商不成可依法維權。
最近,“免費領養(yǎng)小貓卻背上‘貓貸’”“女子領養(yǎng)貓咪到家后病死背負‘貓貸’”等話題引起廣泛關注。隨著寵物經濟升溫,寵物領養(yǎng)館在多地商場、居民區(qū)和高校周邊出現
2025-03-24 12:19:37寵物"免費領養(yǎng)"背后有多少"坑"12月20日,媒體報道稱近年來全國多地出現了以“免費領養(yǎng)”為名的寵物店誘導消費者簽訂高額分期付款協議的情況,即所謂的“貓貸”,引發(fā)了一系列糾紛
2024-12-21 08:12:37領養(yǎng)貓咪花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