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福建,一輛白色小車正常行駛在鄉(xiāng)間道路上,誰知一個小男孩卻突然間“鬼探頭”沖出馬路,所幸女司機車速不快再加上及時避讓,孩子沒有被撞到,可誰知孩子家人第一反應(yīng)不是看孩子受傷沒有,而是上前毆打女司機?網(wǎng)友:讓他賠個十萬八萬都是少的!
“鬼探頭”是一種讓人防不勝防的危險情況,尤其是很多小孩子根本沒有安全過馬路的意識,因此家長在帶孩子的時候,就應(yīng)該時刻把孩子護在身邊,自己都照顧不好孩子,還拿其他司機撒氣算什么本事?
事情發(fā)生在福建的一處鄉(xiāng)間道路上,可以看出這條路上的車流量不算太大,而此時一個小孩正在一輛面包車前方玩耍,面包車后面來了一輛小汽車,絲毫看不見小孩的位置。
就在汽車即將開到面包車的位置時,小孩卻突然間瘋狂沖刺,想要過馬路,剛好小汽車也行駛到了他的面前,好在女司機及時打了一把方向盤,加上小男孩停了一下,這才沒有釀成悲劇。
而女司機在發(fā)現(xiàn)情況之后第一時間就踩了剎車,可以看出也就十多米的距離就停了下來,而事發(fā)時孩子的兩個家人一個在距離孩子幾米遠的前方,另外一個則在小孩的后面,根本來不及拉住孩子。
如果不是孩子停下以及女司機剎車躲避,那悲劇可能就發(fā)生了,這兩位家屬的反應(yīng)也讓人摸不著頭腦,在馬路上的家屬見狀立刻要去追女司機,見到女司機停車后才轉(zhuǎn)而去查看孩子的情況。
而另外一位站在小孩后面很遠的家屬,在第一時間查看了孩子的傷勢后,見到女司機下車,竟然直接上去對女司機進行毆打,還用腳踹了幾下,這可真是迷惑行為。
司機明明開的也不快沒有超速,也第一時間停下車查看情況了,可作為孩子的家屬不僅沒有看好自己的孩子導(dǎo)致“鬼探頭”,在事發(fā)后第一時間就是毆打別人,難道作為家屬就一點錯都沒有了嗎?
即便是女司機沒有及時觀察路況,但是也應(yīng)該由法律和交規(guī)來判定她的責(zé)任,而不是孩子家屬自己動手,這實在是沒有道理吧。
10月28日,江蘇小伙正常行車,短短一百米內(nèi)遇三次鬼探頭,司機連連閃避躲開,閃避技能點拉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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