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夜經濟逐漸升溫,晚間6-10點停車需求激增,但隨之而來的問題也日益凸顯。有消費者反映,濟南部分停車場夜間收費過高,超時一分鐘就按“包夜”收費。
近日,市民李先生在黃金時代廣場就餐時因停車費問題感到不滿。他于18:58駛入停車場,21:55離開,實際停車2小時57分鐘。按白天6元/小時的標準,本應支付18元,但因該停車場規(guī)定21:30后統(tǒng)一收取10元“過夜費”,最終支付了28元。李先生認為,夜間停車收費應該更人性化,短時停車應按實際時長計費。
記者來到黃金時代廣場停車場,其入口處的收費公示牌顯示,每天7:00-21:30停車收費標準為10元/時(優(yōu)惠后6元/時),21:30—次日7:00收費標準為20元/次(優(yōu)惠后為10元/次)。工作人員表示,21:30后出場系統(tǒng)會自動加收10元夜間費,哪怕只超1分鐘。
類似遭遇的消費者不在少數。有網友稱,在濟南藍石·趵北6號停車場停放1小時50分鐘,支付了白天時段費用10元加夜間費15元,合計25元。還有網友在濟南市開元廣場夜間跨時段停放55分鐘,被收取10元夜間費。魯糧資產停車場也有類似情況,僅停56分鐘仍被按次收取5元夜間費。
記者走訪發(fā)現(xiàn),明湖廣場、保利中心、高新會展車場等部分停車場也存在夜間停車“一刀切”收費的情況。這些停車場大多位于商圈、餐廳或景區(qū)附近,車位晚上使用率較高。消費者若超時、短時停放,可能需要多繳納少則2元、多則10元以上的費用。不少消費者表示,夜間優(yōu)惠停車本意是便民,但這種收費方式反而成了負擔。
那么,這樣的收費標準是否合理?濟南市發(fā)改委價格處相關工作人員表示,黃金時代廣場、開元廣場等停車場均屬于社會力量投資建設的停車設施,收費標準實行市場調節(jié)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相關規(guī)定,除了政府定價的停車場外,其他停車場的經營單位可以根據自身的成本和供求關系等自主制定收費標準。只要停車場在顯著位置公示停車服務收費標價牌,標明停放車輛類型、收費標準等信息,則收費行為合法。消費者可在進入停車場時充分了解收費標準,根據實際情況自行選擇。
記者在走訪時發(fā)現(xiàn),濟南已有停車場給出了“新解法”。例如,山鋼新天地停車場夜間(20:00-次日8:00)采取階梯收費,2小時內按4元/小時計費,超過2小時則封頂10元/次。銀豐財富廣場跨時收費不到一小時按照前一小時收費標準收取,跨時段停車超過一小時的,則實行跨時段累計收費。不足5小時按實際收費,超時按封頂金額收取。此外,力高國際、按察司街、槐蔭廣場、舜耕山莊、印象濟南·泉世界等停車場夜間已實行“短時按實+過夜封頂”的精細化收費模式。
山東大學社會學教授王忠武表示,隨著城市汽車保有量不斷攀升,各類停車問題凸顯,越精準的計費方法越能凸顯人性化。各停車場經營單位可以從提高停車泊位利用率、兼顧消費者權益角度出發(fā),對跨時段和夜間短時停車收費標準、系統(tǒng)等進行科學優(yōu)化調整,為群眾消費購物創(chuàng)造更加便捷、實惠的停車條件。同時,相關部門應加強引導和監(jiān)督,可以定期組織經營者、部分消費者開展研討會,了解雙方訴求,從而制定既保障企業(yè)合理收益又兼顧市民承受能力的收費標準和規(guī)則。這樣不僅能減輕市民負擔,也能提升停車場的運營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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