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面對家庭暴力時,還手是否構成正當防衛(wèi)?近日,北京一名女性因反擊家暴被行政拘留,引發(fā)社會高度關注。最終,她通過行政復議推翻了原先的處罰決定,此案也入選司法部公布的第七批新修訂《行政復議法》典型案例,成為探討“家暴受害者正當防衛(wèi)邊界”的重要樣本。
家暴中還手能否認定正當防衛(wèi)?一女子家暴中還手被行拘,經行政復議不予處罰
案件起于2022年2月,北京女子楊某因家庭瑣事與丈夫童某發(fā)生激烈沖突。過程中,童某對楊某及其母親實施了毆打行為,楊某在此過程中進行反擊。三人受傷,經鑒定均屬輕微傷。2023年1月,北京市某區(qū)公安分局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第一款,對楊某作出行政拘留三日的處罰決定,理由為其在家庭糾紛中“情節(jié)較輕”的毆打行為。
面對這一決定,楊某并未認罪服從,而是提出行政復議,主張自己是在遭受丈夫暴力侵害過程中出于自衛(wèi)而還手,行為屬正當防衛(wèi),理應不受處罰。
行政復議機關在受理案件后,對爭議焦點進行了全面分析。按照公安部出臺的執(zhí)行解釋文件,若一方在未激化矛盾的前提下,反擊另一方正在實施的非法侵害,其行為通常可認定為正當防衛(wèi),不屬于違反治安管理行為。
不過,楊某的行為是否構成正當防衛(wèi),還需結合具體情境進行研判。復議機關認為,從現(xiàn)有證據來看,雖然楊某確實實施了毆打,但并無跡象顯示她在事發(fā)前曾嘗試緩解沖突或主動規(guī)避矛盾,難以直接適用正當防衛(wèi)的認定標準。
就在復議機關審查過程中,一個關鍵證據改變了案件走向。北京市某區(qū)人民法院曾對童某作出禁止令,明確禁止其對楊某實施家庭暴力和騷擾行為。該裁定與楊某提交的其他證據形成印證,說明楊某并非偶發(fā)性沖突的參與者,而是在婚姻關系中長期遭受家暴的直接受害者。
2023年1月初,李某來到吉林省白城市洮北區(qū)某鎮(zhèn)派出所自首,稱自己犯了命案。一個月后,公安機關對此案立案偵查,并對李某采取了刑事拘留措施。到了2月,案件被移送至檢察機關提請批準逮捕
2025-03-22 07:51:11女子遭家暴用鋤頭反擊丈夫近年來,隨著昆山于海明案、福州趙宇案等案件的報道以及電影《第二十條》的上映,“正當防衛(wèi)”的理念深入人心。刑法第二十條被激活,劃分出“罪與非罪”的邊界
2025-05-21 09:30:33被打還手系正當防衛(wèi)還是互毆6月27日,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表決通過新修訂的治安管理處罰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新法明確了公民在面對不法侵害時有權采取必要的防衛(wèi)措施,保護自身或他人的人身、財產安全
2025-07-01 08:43:06被打還手即互毆成為歷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