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訪專家學者、法律專業(yè)人士等認為,建立治安違法記錄封存制度是對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決定中“建立輕微犯罪記錄封存制度”的具體探索,是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xiàn)代化的客觀需要。
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副教授管彥杰認為,建立治安違法記錄封存制度的本質(zhì)在于以制度善意激發(fā)向善動力。通過科學劃定封存邊界、構建權限明晰的查詢機制等方面,既能修復個體人生軌跡,又能增強社會安全韌性。
“治安違法案件中很多都是輕微違法,法律明確規(guī)定建立治安違法記錄封存制度,不再讓這類違法記錄長期影響行為人就業(yè)、教育等方面權利,將有助于減少社會歧視,為他們重新融入社會創(chuàng)造更好環(huán)境,還可以減少治安違法行為人再犯誘因,促進社會和諧。”北京岳成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岳屾山說,在具體落實過程中還應進一步細化制度設計,明確治安違法記錄查詢的層級和范圍以及相關法律責任,確保制度落細落實。
治安管理處罰法、反不正當競爭法完成修訂 回應哪些社會關切?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昨天(27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會堂閉幕。
2025-06-28 11:27:51治安管理處罰法、反不正當競爭法完成修訂6月27日,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表決通過了新修訂的治安管理處罰法,該法將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2025-06-27 09:57:22表決通過新修訂的治安管理處罰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