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安徽含山縣公安局發(fā)布警情通報稱,7月11日晚,該局發(fā)現網絡平臺反映“未婚女子退稅時發(fā)現自己被結婚8年”的情況后,立即組織核查。初步調查顯示,該縣黎某(女,37歲)于2017年6月涉嫌冒用他人身份辦理婚姻登記。警方正在深入調查,將依法處理。
早前報道中提到,云南省文山市的羅女士在辦理個人所得稅退稅時發(fā)現自己“被結婚”了。她在查詢后發(fā)現,自己于8年前在安徽馬鞍山辦理了婚姻登記,但她從未去過那里,也不認識登記證上的“丈夫”。羅女士向工作人員說明情況后,需要提供未婚證明才能繼續(xù)辦理退稅。她前往居住地民政局查詢,確認了這一信息。由于意識到自己的身份信息可能被冒用,羅女士于7月10日向居住地警方報案。
7月11日,馬鞍山市民政局工作人員表示,根據查詢到的信息,這次婚姻登記所用的身份證和戶口本都是真實的?;橐龅怯洉r,工作人員只會進行形式上的審查,即核對照片與本人是否一致。如果登記人和羅女士身份證上的照片比較相似,確實可能發(fā)生冒用身份結婚的情況。工作人員還表示,若警方核實情況屬實,民政部門將撤銷該婚姻登記,不會對羅女士以后的婚姻產生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