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海省海東市互助土族自治縣公安局加定派出所快速處理了一起微信群內辱罵他人案件,一名涉案人員被行政拘留。
加定派出所接到轄區(qū)居民張某某報警,稱有人在微信群內對其進行公然辱罵,造成了惡劣影響,嚴重擾亂了其正常生活。接警后,民警迅速開展調查取證工作,并依法傳喚姚某某到派出所接受詢問。
經調查發(fā)現,姚某某因日?,嵤聦埬衬承纳粷M,為發(fā)泄情緒,在連續(xù)兩天時間內在一個村微信群內發(fā)布了多條針對張某某的侮辱性語音,言辭低俗,對張某某的名譽及日常生活造成極大影響。面對確鑿證據,姚某某對其在微信群內公然辱罵他人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guī)定,互助縣公安局依法對姚某某處以七日行政拘留的處罰。
警方提醒公眾,在享受網絡社交平臺帶來的便捷溝通的同時,必須遵守法律法規(guī)和道德規(guī)范。微信群里的發(fā)言同樣受法律約束,不能肆意宣泄情緒、侵犯他人權益。希望大家以此為戒,理性表達訴求,共同維護文明和諧的網絡環(huán)境和社會秩序。
同學微信群本是交流互動、增進情誼的平臺,但惡意與謠言一旦蔓延,便可能變成傷人的利器。近日,江蘇連云港一中學六名學生因在微信群內辱罵同學而被判擔責?!岸_?!您已被邀請加入‘品茶大會’微信群
2025-03-17 13:59:336名中學生微信群辱罵同學判擔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