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家與家律師事務所副主任雷春波律師指出,關于從家族信托中支取資金用于支付的情況,需要結合信托的設立規(guī)則、生效條件及條款設計綜合分析,可能存在多種合法合規(guī)的情形,不能簡單認定為信托未生效。具體來說,若信托處于設立過程中,注資等生效要件尚未完全完成,信托未生效,此時是可以支取資金的。若該信托為可撤銷信托,根據法律規(guī)定及信托文件約定,宗慶后先生可能通過后續(xù)遺囑等方式調整信托效力,包括變更資金使用條款或部分撤銷信托限制。即便信托已生效,如果宗馥莉是信托受益人,在符合信托約定的前提下,可能依法享有受益權對應的財產支配權。部分家族信托會在條款中設置特定授權機制,允許受托人根據委托人意愿或受益人申請,在滿足特定條件時動用信托資金。
宗馥莉與自稱宗慶后子女的三位人士遺產之爭仍在持續(xù)。這一爭端可能比外界想象得更早開始
2025-07-19 11:50:26宗氏三兄妹去年已申請對宗馥莉臨時禁令宗慶后逝世一年多以來,家族內部的繼承紛爭逐漸浮出水面。近日,三名自稱是娃哈哈創(chuàng)始人宗慶后“子女”的人士向現任董事長宗馥莉提起訴訟,引起廣泛關注
2025-07-17 09:14:27宗氏三兄妹在港起訴宗馥莉文書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