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代理律師稱婚內不存在強奸 婚姻關系成爭議焦點!內蒙古額爾古納市男子劉益因涉嫌婚內強奸被羈押近5個月,案件將于8月12日開庭。根據(jù)劉益姐姐的陳述,劉益長期異地工作,懷疑妻子出軌后在家中放置錄音筆,錄到妻子與他人貶低自己的對話,進而查看手機引發(fā)爭執(zhí)并動手毆打,這是結婚15年來首次家暴。家暴當日兩人仍同房,但妻子次日報警稱家暴,后改口指控強奸。錄音筆記錄了全程但被警方收走,男方家屬強調女方“未明確拒絕”。
辯護律師付建堅持無罪辯護,理由聚焦婚姻關系與性同意的界定。家屬質疑:“未離婚何來強奸?”認為性行為屬婚姻默示義務,司法實踐中婚內強奸定罪多限于“婚姻異常期”(如分居或離婚訴訟中),本案夫妻關系未破裂。辯護方主張雙方自愿進入臥室,性行為中女方未留下明確反抗證據(jù),是否因家暴產生“恐懼性屈從”需法庭審查。錄音證據(jù)合法性存疑,內容能否證明“違背意愿”尚無定論,需結合家暴傷情、女方事后行為綜合判斷。
案件觸動公眾敏感神經。質疑方認為妻子出軌動機存疑,家暴后未立即報警,指控強奸可能帶有報復性質。支持方則認為性自主權不因婚姻消滅,暴力脅迫下的性行為本質即強奸;多數(shù)婚內強奸案中,受害者常因經濟依賴或子女隱忍。傳統(tǒng)婚姻義務觀(“夫妻同房非罪”)與女性身體自主權成為對立焦點。
妻子始終沉默未公開回應,拒絕諒解男方,其真實意愿成關鍵;錄音證據(jù)內容待法庭披露。若定罪將突破婚內強奸認定的傳統(tǒng)限制,推動中國性暴力立法進步;若無罪可能強化“婚姻豁免”觀念,加劇受害者維權難。
張明楷教授認為,婚內強奸不構成強奸罪。即便在離婚訴訟期間或者分居期間,丈夫也不構成強奸罪。...
2025-08-11 17:16:40張明楷教授說婚內強奸不構成強奸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