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導員強奸醉酒女學生獲刑三年半!2025年8月13日,四川某職業(yè)學院輔導員肖某某因強奸醉酒女學生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二審維持原判。
事件發(fā)生在2024年6月13日晚,肖某某以班級聚會為名,邀約女學生胡某某飲酒至次日凌晨3時左右。胡某某醉酒失去意識后,肖某某將其帶至酒店實施性侵。胡某某清醒后立即報警,并提供了生物痕跡和酒店監(jiān)控等關鍵證據(jù)。
法院審理認為,肖某某利用師生間的信任關系,在被害人醉酒昏迷、無法反抗的情況下實施性侵,違背了婦女意志,構成強奸罪。一審依據(jù)《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第一款作出判決,二審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該案件引起了廣泛關注。公眾一方面肯定司法對校園性侵“零容忍”的立場,另一方面也質疑量刑是否過輕,呼吁加強對高校師德的監(jiān)管及性犯罪者的再犯風險管控。
2025年8月13日,四川某職業(yè)學院輔導員肖某某因強奸醉酒女學生,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二審維持原判。2024年6月13日晚,肖某某以班級聚會為由邀約女學生胡某某飲酒
2025-08-14 08:21:22輔導員強奸醉酒女學生獲刑2025年8月13日,四川某職業(yè)學院輔導員肖某某因強奸醉酒女學生,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二審維持原判。2024年6月13日晚,肖某某以班級聚會為由,邀約女學生胡某某飲酒至次日凌晨3時許
2025-08-14 09:20:28輔導員強奸女學生獲刑3年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