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販子當庭辱罵法庭及原告家屬 囂張態(tài)度引發(fā)爭議!9月19日上午,備受關注的“山東入室搶嬰案”在泰安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四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一人死緩、兩人無期徒刑、一人有期徒刑十五年。
當天清晨,泰安下起小雨。姜甲儒的母親表示:“無論是下雨下雪還是下冰雹,我們一家都要一路前行?!?/p>
上午10時,法院以拐賣兒童罪分別判處被告人曾某孩死刑,緩期二年執(zhí)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被告人呂某東、王某勇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被告人袁某貴有期徒刑十五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法院還依法支持了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姜某乙和喬某某(被害人姜某甲的父母)提出的20萬元賠償請求。
庭審結束后,姜甲儒的母親對判決結果表示不滿,并計劃向檢察院申請抗訴。她提到,曾某孩態(tài)度極其囂張,對判決結果不服,一直瞪著他們,并且辱罵他們及律師,甚至辱罵法官和其他在場人員。曾某孩還指責其他三名被告人把罪責推給他。
姜甲儒的哥哥稱,聽到人販子辱罵后,他直接回懟了回去。姜甲儒也表示,曾某孩的辱罵行為并非出于對判決的憤怒,而是因為害怕和無力表達情緒,只能通過辱罵來發(fā)泄。
據(jù)了解,四名被告人中有兩名拒不認罪,其中包括姜甲儒奶奶的同村鄰居袁某貴,另外兩名被告人則表示認罪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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