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晚,山東警察學院發(fā)布聲明稱,某培訓機構人員在其個人微信朋友圈發(fā)布了“于山東警察學院文東校區(qū)舉辦警察類院校報考指導班”的信息。該信息發(fā)布擅自使用了學校名稱,存在誤導公眾、損害學校聲譽等不當行為。為維護學校和廣大考生的合法權益,學校做出以下聲明:
學校設有官方網站和官方新媒體平臺用于發(fā)布信息,包括官方網站(http://www.sdpc.edu.cn)和官方微信公眾號(山東警察學院)。所有涉及學校的重要通知、政策解讀等信息,均以官方平臺發(fā)布內容為準。
學校從未授權任何社會機構或個人以“山東警察學院”名義在校內外舉辦任何形式的“警察類院校報考指導班”等收費培訓或咨詢活動。該類宣傳行為屬于虛假宣傳,嚴重違反教育部相關規(guī)定。凡擅自使用學校校名(含中英文全稱、簡稱)、?;?、校區(qū)照片、教師姓名等進行招生宣傳、商業(yè)推廣的,均屬于侵權行為,學校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堅決維護學校與廣大師生的合法權益。
提醒廣大考生及家長,學校招生工作嚴格執(zhí)行教育部、公安部及山東省招生考試相關規(guī)定,招生政策、招生計劃、體檢體測標準、面試要求、錄取結果等全部通過“陽光高考”平臺、學校官網和官方微信公眾號統(tǒng)一發(fā)布,請勿輕信“內部指標”“定向培養(yǎng)”等虛假信息,避免上當受騙。
請廣大考生、家長及社會公眾提高警惕、辨別信息來源、避免權益受損。歡迎社會各界、廣大考生及家長對冒用山東警察學院名義的違法違規(guī)活動進行監(jiān)督舉報。學校設立舉報電話:0531-68622756;舉報郵箱:[email protected]。
10月14日晚,山東警察學院發(fā)布鄭重聲明:近日,某培訓機構人員在其個人微信朋友圈發(fā)布“于山東警察學院文東校區(qū)舉辦警察類院校報考指導班”相關信息。
2025-10-15 10:07:38山東警察學院6月17日,中國電子科技集團有限公司發(fā)布《關于冒充對外宣傳為中電科成員單位的聲明》。
2025-06-19 14:27:57辟謠4月27日國家檔案局辦公室發(fā)布鄭重聲明↓↓鄭重聲明近日,我們接到舉報
2025-04-30 15:25:26國家檔案局近日,有不法分子冒充北京第二外國語學院本科招生辦公室發(fā)布虛假信息,為維護廣大考生及家長的合法權益,確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開
2025-07-18 10:47:54辟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