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黑龍江佳木斯某大學的大二學生小寧在學校創(chuàng)業(yè)基地認識了學長公司里的“李哥”和“馬哥”。一天,“李哥”找到小寧,提出一個“輕松活”:跟“馬哥”一起去湖北荊州取個快遞,送到指定地點就行,報酬是1.6萬元。小寧聽說快遞里是12根摩托車避震器,覺得這錢來得容易,便答應了。
然而,這次“取件之旅”從一開始就透著詭異。“李哥”特意叮囑他們要小心,注意周圍環(huán)境和身邊的人。到了湖北荊州,兩人確認包裹外觀沒問題后,正準備將包裹送到指定地點時,被埋伏的警察當場抓獲。小寧這才發(fā)現(xiàn),包裹里根本不是什么避震器,而是4.4余千克的毒品“麻古”。
原來,這個從云南德宏寄出的快遞早就被貴州遵義警方盯上了。警方在途中查緝時發(fā)現(xiàn)了毒品,為了順藤摸瓜抓住下游接貨的人,特意還原了外包裝,讓快遞繼續(xù)運輸。接下來的五年里,這起案子歷經(jīng)了一審、發(fā)回重審、一審重審和二審,最終法院認定小寧和馬哥構(gòu)成運輸毒品罪。馬哥因是累犯被判死刑緩期二年執(zhí)行,而小寧被判無期徒刑。
消息一出,全網(wǎng)嘩然。小寧的父親無法接受判決,一直在為兒子申訴。他說,小寧家境優(yōu)渥,沒有必要為了錢鋌而走險,而且兒子真的不知道包裹里是毒品,量刑太重。不少網(wǎng)友也表示同情:“才21歲啊,一輩子就這么毀了,是不是太嚴了?”“他就是被人利用的工具人,真不知道是毒品的話,判無期會不會太狠?”
法律上,小寧拿到的1.6萬報酬遠遠超出正常勞動價值,加上“李哥”特意叮囑要“注意周圍人”,這些反常提示以及小寧自己也承認“猜測過里面可能是槍支或走私物品”,但沒有拒絕也沒有報警,屬于放任不管的間接故意。因此,法院推定他“應當知道”里面是違禁品。此外,運輸毒品罪不以送到目的地為標準,只要毒品離開了原主人,進入了運輸流通環(huán)節(jié),哪怕在半路被查獲,也認定為犯罪既遂。
類似的案例還有很多。北京的熊某幫朋友從老家飛北京取個偽裝成枕頭的快遞,里面藏了3000多克冰毒,最后也被判無期徒刑。還有不少外賣員、兼職模特,都是被“輕松賺大錢”的廣告吸引,結(jié)果稀里糊涂成了毒販的“工具人”,輕則坐牢,重則判重刑。
這些案例都在提醒我們,毒品犯罪是國家嚴厲打擊的重罪,《刑法》第347條明確規(guī)定,無論數(shù)量多少,都要追究刑事責任;數(shù)量大的,直接處15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毒販們專挑年輕人下手,利用他們社會經(jīng)驗不足、想賺快錢的心理,把他們當成規(guī)避風險的“擋箭牌”,一旦出事,工具人就得扛下所有罪責。
小寧的案子關鍵在于“反?!倍?。一個普通的快遞為什么要給1.6萬的高價?為什么要跨省取件?為什么要特意叮囑“注意周圍人”?這些明顯不合常理的地方,只要稍微留心就能發(fā)現(xiàn)問題。但他被高額報酬沖昏了頭,心存僥幸,結(jié)果一步踏錯,萬劫不復。
現(xiàn)在,小寧的父親已經(jīng)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申訴,案件還能不能有轉(zhuǎn)機尚不得而知。但無論如何,這起案子都給所有年輕人敲響了警鐘:天上不會掉餡餅,那些“不費力、高報酬”的兼職,背后很可能藏著你承受不起的風險。面對跨省、跨市取件送件且報酬遠超正常標準的工作,直接拒絕;對方刻意隱瞞包裹內(nèi)容并叮囑你“保密”“小心”的,一定要遠離;不管是朋友、學長還是熟人介紹的“好活”,只要涉及不明包裹、高額報酬、神秘交接,一律別碰。如果不幸卷入,第一時間報警說明情況,主動配合警方才是唯一的出路。
一名大學生結(jié)識了社會人士后,被要求幫忙跨省取快遞,結(jié)果被警察查獲,快遞包裹中藏有毒品
2025-11-25 10:05:5821歲大學生幫人取快遞被判無期轉(zhuǎn)自:北京時間#大學生幫人取快遞被判刑家屬發(fā)聲#【#21歲大學生幫人跨省取快遞被判無期# 家屬提起申訴】2020年12月
2025-11-14 16:37:31家屬回應大學生幫取快遞獲無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