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外交部和中國駐日本使領(lǐng)館發(fā)布提醒,建議中國公民謹(jǐn)慎前往日本。次日,國航、東航、南航、海航、川航、廈航、春秋航空等多家航空公司公布了涉及日本航線客票的特殊處置方案,符合條件的乘客可免費退改簽。
海南航空宣布,為協(xié)助受影響旅客調(diào)整行程,制定了國際客票特殊處理規(guī)定。適用范圍包括2025年11月15日12時前使用880國際票證填開或換開的客票,且行程涉及2025年11月15日至12月31日期間由海南航空實際承運的日本進(jìn)出港航班。變更方面,在客票有效期內(nèi)首次變更至相同航程的海南航空實際承運航班免收變更費,但需補票價差額。再次變更則按原客票使用條件辦理。退票方面,旅客可在原購票地辦理未使用航段退票,免收退票費。已按本通知原則辦理過變更的客票如申請退票需按客票使用條件辦理。變更、退票均須在航班計劃出港時間前取消已定妥的座位。不符合上述適用條件的客票,按原客票使用條件辦理。該政策自2025年11月15日16:30起生效。
四川航空也發(fā)布了相關(guān)處置方案,適用于2025年11月15日14:00前使用876票證填開或換開的客票,且旅行日期在2025年11月15日至12月31日之間的日本進(jìn)出港川航實際承運航班及代碼共享航班。變更方面,首次變更至川航實際承運的相同航線航班免收變更手續(xù)費,但需補齊票價及艙位差額。再次變更需依據(jù)客票使用條件辦理。退票方面,旅客可在客票有效期內(nèi)至原購票渠道免除退票費辦理退票。變更航程或承運人需先退票后另購新票。
廈門航空針對涉及日本航線的客票也發(fā)布了特殊處理通知。適用客票為2025年11月15日12:00前購買或換開的廈航731開頭的客票,且未使用行程涉及2025年11月15日至12月31日期間的日本進(jìn)、出港廈航實際承運航班或代碼共享航班。變更方面,首次變更至相同航程的廈航實際承運航班免收變更費,但需補票價差額。再次變更需依據(jù)客票使用條件辦理。退票方面,旅客可在客票有效期內(nèi)申請退票,免收退票費。已按上述原則辦理過變更的客票如申請退票需按客票使用條件辦理。變更航程或簽轉(zhuǎn)建議原客票辦理退票后另購新票。不符合上述適用范圍的客票按原客票使用條件辦理。
國慶出行前夕,市民劉女士在黑貓投訴平臺上的一條投訴引發(fā)了網(wǎng)友共鳴。劉女士于9月1日在某購票平臺上購買了3張首都航空“10月1日鄭州飛往麗江”的往返機票,總價9885元
2025-10-16 10:41:02多家航司回應(yīng)票價跳水能否退差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