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慶九龍坡一餐館發(fā)生了一起特別的買單事件。一群十人聚餐消費了1262元,但散席后只剩張先生一人。餐館找張先生結賬時,他聲稱今天是朋友組局,朋友應該付錢,自己無力支付。餐館老板無奈之下報了警。民警聯(lián)系了所謂的組局者,對方表示自己也沒錢,需要籌款。
在民警的協(xié)調下,張先生寫了承諾書并押下身份證,答應次日18點前結賬。然而第二天張先生再次反悔,因為無法聯(lián)系上他的朋友。律師指出,既然有承諾書,張先生就應承擔付款義務。至于張先生和他的朋友之間的費用分擔或追償問題,他們可以按照內(nèi)部約定解決。如果餐館仍然收不到錢,可以通過訴訟途徑維權。
近日,重慶九龍坡一家餐館遇到了一起特殊的買單事件。十人聚餐共消費1262元,散席后只剩張先生一人。餐館老板找張先生結賬時,他聲稱是朋友組局,應該由朋友支付,自己無力支付
2025-12-13 12:21:04重慶10人聚餐9人開溜事件進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