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誤轉240萬替巨額債務人還了87萬 款項追回難。寧波的李女士反映,去年12月26日她轉賬時選錯了收款人,誤將240萬元轉給了一個被執(zhí)行人。今年2月,法院認定收款方不當?shù)美?,要求返還款項。然而,收款賬戶被銀行申請凍結了,至今這筆錢仍未要回。
李女士的一位朋友杜大姐之前向劉女士借了305萬元。去年12月26日,杜大姐準備還錢,但她只有65萬元,于是向李女士借了240萬元。她們決定通過共同的朋友甲女士來完成轉賬,以確保資金安全。甲女士單名一個“瑩”字,但李女士在轉賬時錯轉給了另一個人乙女士,乙女士的名字中也有一個“瑩”字。
李女士展示了她的轉賬記錄,顯示她分三筆給乙女士轉了240萬元。事發(fā)后,李女士起訴了收款方,并向法院申請凍結了收款方的賬戶。今年2月,法院判決收款方需在十日內(nèi)返還李女士不當?shù)美?40萬元,但對方已失聯(lián)。
李女士了解到,這位收款方之前向某銀行借款,因逾期未還,銀行向法院申請凍結了對方的賬戶。銀行的情況說明顯示,這位收款方是銀行的個人經(jīng)營性貸款逾期客戶,欠本金700萬元。銀行通過訴訟請求追償,法院于去年5月13日受理并依法對其賬戶進行了凍結保全。
李女士向法院提出執(zhí)行異議,要求停止對被執(zhí)行人名下其他銀行賬戶內(nèi)剩余1832200元的執(zhí)行,并解除上述款項的查封凍結。余姚法院僅采取了凍結措施,尚未實際劃扣。針對李女士的執(zhí)行異議,法院在今年11月11日裁定駁回,認為李女士的權利無法對抗強制執(zhí)行。李女士不服裁定,已提起異議之訴,案件尚待開庭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