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鄭州一名年輕女租客因中介將口頭約定的“短租1個月”篡改為“整租一年”合同,入住僅15天便遭遇中介帶人深夜砸門暴力催租,事件引發(fā)公眾對租房市場亂象的強烈聲討。
小李(化名)租房前明確要求短租1個月,中介以“中國人不騙中國人”口頭承諾同意。實際簽約時,中介擅自將租期改為一年并代簽合同。小李入住15天后,中介以“整租一年”為由催繳后續(xù)房租,并帶多名男性深夜砸門恐嚇,導致其“整晚不敢入睡”。涉事中介(鄭州匯遠房公寓管理有限公司)否認砸門,堅稱“合同經租客確認”并拒絕退款。
律師指出,中介代簽合同若違背租戶真實意愿(聊天記錄可證明約定短租),合同可能無效。同時,該公司注冊地址與實際經營地不符(注冊地為居民樓),涉嫌違規(guī)經營。
類似事件在其他城市也有發(fā)生。西安租客按時交租后,因中介拖欠房東租金,遭房東雨夜換鎖驅趕,自費住酒店20天;河南王女士租“全女房”后,發(fā)現屋內至少3名男性,中介拒絕退押金,涉事公司已被列入經營異常名單。網友指出退租時押金難退是常見陷阱,中介利用年輕人經驗不足設置不合理條款。
部分網友困惑“為何租金交給中介而非房東”,律師澄清關鍵區(qū)別:房屋租賃企業(yè)有資質轉租收租,需政府備案;中介機構僅提供居間服務,無權直接收租。簽約前需核查營業(yè)執(zhí)照經營范圍。
目前,小李已向鄭州市房管局投訴,局方承諾協(xié)調中介退款。同時,市場監(jiān)管部門介入調查中介注冊地異常問題。律師建議,遭遇暴力威脅時立即報警,保留砸門錄音、監(jiān)控視頻等證據;若聊天記錄與合同矛盾,可主張合同無效并要求退押金;向房管局、市場監(jiān)管部門舉報中介違規(guī)行為(如經營異常、未備案)。
為了避免類似的租房陷阱,年輕人在簽約時應核實中介是否在房管局備案,避免與“經營異?!惫窘灰?;所有口頭承諾必須寫入合同,警惕“默認續(xù)租”“高額轉租費”等隱藏條款;堅持本人簽署合同,要求中介當場蓋章并提供原件。日常防范措施包括留存聊天記錄、付款憑證永久備份,租房時拍攝房屋現狀視頻;選擇政府背景租房平臺或上市公司(如鏈家、自如),避免個人轉租;親自確認室友身份,避免輕信“全女房”宣傳。
根據《民法典》第731條,若房屋使用受暴力威脅,租客可無條件解約且免違約金。遇到中介推諉時,勿接受“撕掉催款單”“換房”等敷衍方案,直接行使法定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