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涿州發(fā)生了一起家庭糾紛案件。原告連某出生于1961年,其丈夫任某福曾是中鐵十八局的干部。任某福因兩次犯罪在2024年釋放后與第三者同居并育有一私生女,隨后要求與連某離婚。連某因此對其長子任甲提起訴訟。
連某和任某福共有五套房產,其中包括一套面積超過300平方米的別墅。購買時由于任某福的國企干部身份,這套別墅登記在長子任甲名下。連某此次訴訟要求將該別墅產權變更到自己名下。她表示自己沒有工作和收入,而任甲在鄭州擔任國企高管,自營事業(yè)身價過億,卻從未贍養(yǎng)過她。
任甲則稱父母名下有多處房產,并且在2023年父親一次性給了母親600萬元。此外,在父親未出事前,單位每年給的50萬元補助也直接轉給了母親。去年母親曾起訴要求每月支付1萬元贍養(yǎng)費,但法院最終判決每月支付500元,他也已經支付了相關費用。
法院審理認為,涉案別墅為任某福與連某共有,因此不予支持連某的更名要求,訴訟費13000元由連某承擔。
近日,太原一國企酒廠董事長榮某鋒因毆打前經銷商張某被拘留3天,引發(fā)廣泛關注。1月27日,太原市國資委通報確認了這一事件,并宣布對榮某鋒進行停職檢查
2026-01-27 14:52:02狂言弄死你這位國企董事長何其囂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