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修復管理辦法》自4月1日起施行,規(guī)定失信信息將根據(jù)嚴重程度進行分類管理。失信信息分為輕微、一般和嚴重三類。
輕微失信信息原則上不會公示。一般失信信息的公示期最短為3個月,最長為1年;嚴重失信信息的公示期最短為1年,最長為3年。
達到最短公示期限并糾正失信行為后,信用主體可以通過“信用中國”網(wǎng)站申請信用修復。該網(wǎng)站提供全程線上免費辦理服務,簡化流程,縮短時間,幫助企業(yè)高效便捷地重塑信用。通常情況下,“信用中國”網(wǎng)站會在收到信用修復申請后的10個工作日內反饋結果。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fā)展和改革委制定了《信用修復管理辦法》,該辦法于2025年11月19日第25次委務會議審議通過,自2026年4月1日起施行
2025-11-27 09:00:56信用修復管理辦法公布今天,中國人民銀行發(fā)布通知,實施一次性信用修復政策,支持信用受損但積極還款的個人高效便捷重塑信用
2025-12-22 09:34:23一次性信用修復政策來了今天,中國人民銀行發(fā)布通知,實施一次性信用修復政策,支持信用受損但積極還款的個人高效便捷重塑信用
2025-12-22 08:51:45一次性信用修復政策來了今天(22日),中國人民銀行發(fā)布通知,實施一次性信用修復政策,支持信用受損但積極還款的個人高效便捷重塑信用。
2025-12-22 09:58:03一次性信用修復政策來了!細則詳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