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女士和羅某是親姐弟。2023年6月,他們的父親離世,弟弟沒有第一時間通知羅女士,在母親張大媽的同意下,悄悄為父親辦理了喪事,沒有舉辦追悼會,墓碑上也沒有刻上羅女士的名字。
羅女士認為弟弟、弟媳與母親的做法侵犯了自己的祭奠權(quán)。她將三人訴至法院,提出以下訴求:要求三被告書面賠禮道歉;在墓碑上加刻自己的姓名;另選陵園重新安葬父親;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5萬元。
弟弟和母親辯稱,父親病危時他們主動通知了羅女士,父親已入土為安,不宜遷墳,不將羅女士姓名刻入墓碑是母親的意愿。弟媳則表示自己無法左右老人的想法,更無處分權(quán),不是適格被告。
法院判決,羅某與張大媽需在父親的墓碑上加上羅女士的名字,相關(guān)費用由羅女士承擔;羅某與張大媽還需支付羅女士精神損害撫慰金2000元;駁回了其他訴訟請求。原、被告不服上訴后,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維持原判。
近日,福建。弟弟跌跌撞撞從屋里走出來,摔倒的前一秒被姐姐一把穩(wěn)穩(wěn)地抓住。網(wǎng)友熱評:姐姐這一下太帥了!...
2026-04-20 16:21:57弟弟摔倒前被姐姐猛拽一幕太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