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浙江臺州市公安局椒江區(qū)分局發(fā)布警情通報,針對4月9日網傳的“臺州一車主駕駛車輛逆行并言語威脅他人”事件。經調查,吳某某(男,39歲)在椒江區(qū)白云山路逆向行駛,并對另一車主胡某某進行言語威脅。目前,公安機關已對吳某某的交通違法行為處以罰款200元并記3分;對其威脅人身安全的行為,依法處以行政拘留。
4月8日,在浙江臺州發(fā)生了一起保時捷車主開遠光燈照射視頻車主并違規(guī)越線逆行堵路的事件。交警到場后勸阻了約2分鐘,最終保時捷車主駛離時當著交警的面威脅視頻車主:“下次不要被我碰到,絕對把你撞了”。
據(jù)當事人胡先生介紹,當天他正常行駛,而保時捷車主越線逆行,因旁邊有車輛胡先生無法避讓,兩車僵持對峙。在交警勸說下,該男子倒車駛離,但臨走前竟打開車窗威脅胡先生。氣憤之下,胡先生于當天上午前往警局報案。警方隨后將該保時捷車主傳喚到案,涉事車主向胡先生進行了道歉,此事暫告一段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