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遭法官猥褻舉報沒結果存3大疑點 實名舉報7月無果!法官本應是正義的化身,法律的守護者。然而,當一名法官在法袍下藏著色心時,當事人就成了獵物。
2025年8月26日,山西呂梁的王女士和丈夫訴訟離婚。法官呂某某獲得了她的電話號碼。9月5日,呂某某用辦公室座機給王女士打電話,稱案件有新證據(jù),讓她前往辦公室簽字。在辦公室里,呂某某對她進行語言和行為騷擾,多次摟抱、撫摸隱私部位,并強行親吻她的臉。王女士試圖離開,但呂某某反鎖了門,詢問她是否嫌他老,多次表達對她的喜歡。為保護自己,王女士用智能手表偷偷錄音。
錄音顯示,呂某某說出“開庭的時候就看到你亮眼睛(漂亮)”“同意可多判財產”“我的庭我說了算”等脅迫性言論。4月10日,呂梁市公安局離石分局西屬巴派出所就王女士報稱被猥褻一案進行行政立案。隨后,法官呂某某被停職,當?shù)丶o檢監(jiān)察部門介入調查。
圍繞此事,存在一些疑點。有網友質疑為何事情發(fā)生在去年9月5日,直到7個多月后才曝光。原因可能復雜,王女士可能出于各種顧慮,擔心影響離婚案件審理或遭到報復。盡管沒有第一時間報警,王女士整理了包括16分鐘錄音在內的完整證據(jù),向呂梁中院院長及駐院紀檢組遞交了書面舉報材料。
實名舉報7個月未得到處理,王女士曾兩次補充材料再次舉報,均無進展。涉事法官呂某某在此期間依舊正常履職。直至2026年4月,王女士向媒體求助,將事件經過與關鍵錄音公之于眾。長達7個月的時間里,法院內部監(jiān)督機制失靈,公眾質疑是否存在袒護心理或有人充當“保護傘”。
王女士的遭遇經媒體曝光后,當?shù)匮杆傩袆?,立即立案,呂某某被停職。這種“輿論倒逼”的模式形成諷刺對比:正規(guī)渠道7個月推不動的事,媒體一報道幾天就解決了。這反映了一種“不鬧不解決,小鬧小解決,大鬧大解決”的怪象,損害了司法公信力。
公眾期待不僅要對呂某某依法嚴懲,還要徹底調查那“消失的7個月”,給受害者一個交代,給社會一個真相。只有陽光照進法院內部,法院才能將正義還給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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