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地鐵車廂內(nèi),兩位老人與一名年輕女子因座位事宜引發(fā)爭執(zhí),沖突逐步升級,雙方發(fā)生肢體推搡。其間,老人拉扯年輕女子頭發(fā),還做出向其頭部吐口水的過激行為。
大河報提醒:地鐵車廂擁擠嘈雜,小摩擦、小磕碰在所難免。本是日常出行中的瑣碎小事,卻總有乘客情緒失控,口角升級為肢體沖突??此浦皇菭幰豢跉?、搶一個座位,實則觸碰法律紅線,不僅當場丟了體面,事后還要承擔治安處罰、民事賠償?shù)榷嘀胤珊蠊?/p>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規(guī)定,擾亂公共交通工具上的公共場所秩序,可處警告、罰款,情節(jié)較重的可處行政拘留;《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規(guī)定,毆打他人或故意傷害他人身體,依法可處五日至十日拘留并處罰款;《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規(guī)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需賠償醫(y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誤工費等合理費用。若造成名譽損害,還需承擔賠禮道歉等民事責任。
4月25日,有市民稱一名女子與老人在上海地鐵1號線上發(fā)生沖突,雙方動手打架。次日,上海軌交警方通報了此事。2026年4月25日下午兩點左右,警方接到一起打架警情
2026-04-27 10:59:16警方通報女子與老人激烈扭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