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下午,鴻蒙智行法務通過官方賬號發(fā)布聲明,宣布已向法院提起訴訟,起訴自媒體“圈內(nèi)人 Xm_”(UID:7914630563)及其相關矩陣賬號,要求其立即停止侵權行為、消除影響,并賠償經(jīng)濟損失共計200萬元。這是鴻蒙智行在半個月內(nèi)公布兩起名譽維權勝訴案后,再次針對網(wǎng)絡惡意抹黑行為采取法律行動。

根據(jù)聲明,“圈內(nèi)人Xm_”及其關聯(lián)賬號在多個主流社交及內(nèi)容平臺上長期、持續(xù)地發(fā)布針對鴻蒙智行品牌及產(chǎn)品的不實信息和侮辱性言論。該自媒體存在多次惡意搬運、剪輯、拼湊網(wǎng)傳視頻以詆毀品牌的行為,并夸大炒作負面話題,挑起群體極端對立情緒,擾亂網(wǎng)絡公共秩序,誤導社會公眾,導致鴻蒙智行品牌及產(chǎn)品的社會評價被嚴重降低,品牌聲譽受損。鴻蒙智行方面表示,在完成充分取證后,已正式啟動法律程序。

就在此次起訴前的5月18日,鴻蒙智行法務部公布了另兩起訴訟的進展。其中之一是起訴自媒體“我是大彬同學”的名譽侵權案,二審法院駁回被告上訴,維持原判,判令其刪除侵權言論、公開賠禮道歉,并賠償鴻蒙智行150萬元。去年3月11日,鴻蒙智行法務發(fā)布聲明,正式起訴自媒體“我是大彬同學”及其關聯(lián)矩陣賬號,指控其長期在多平臺發(fā)布不實及侮辱性言論,造謠詆毀品牌及產(chǎn)品,通過夸大炒作不實信息挑起群體對立。該案件歷經(jīng)一年多的司法審理,于今年2月作出一審判決,法院認定被告言論脫離基本客觀事實,超出言論自由邊界,存在明顯的侮辱、貶損故意,構成名譽權侵權,判令其刪除全部侵權言論、公開賠禮道歉,并賠償鴻蒙智行150萬元。一審后該自媒體提起了上訴。
2月11日,鴻蒙智行法務發(fā)布公告,稱起訴自媒體“我是大彬同學”一案已收到法院一審判決。法院判令被告刪除侵權言論、公開賠禮道歉,并向原告賠償150萬元
2026-02-11 14:40:57鴻蒙智行起訴博主一審宣判5月18日,鴻蒙智行法務官方微博宣布收到兩起訴訟的判決結果。一起是針對自媒體“我是大彬同學”的二審判決,法院駁回了被告的上訴,維持原判,要求其刪除侵權言論、公開賠禮道歉,并賠償原告150萬元
2026-05-19 09:41:33鴻蒙智行法務公示多自媒體賬號被處理2026年2月,鴻蒙智行交付新車28212輛,同比增長31%,歷史累計交付突破128.2萬輛。同期,問界品牌交付約1.8萬輛,1—2月合計超5.8萬輛
2026-03-02 19:43:58鴻蒙智行2月交付28212輛